第三节 中国人口普查的历史沿革

我国是世界上统计人口最早的国家之一。《史记》载:“禹平水土,定九州,计民数。”可见我国人口统计可以上溯到很早的历史时期。周朝开始, 历代都有人口调查制度。周朝设有专掌户口,负责登记、统计人口数目的官吏叫“司民”。《周礼》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兴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周宣王三十九年(公元前 789 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这是我国人口普查最早的实例。

春秋战国时期,户籍制度有了很大发展,鲁、齐、卫、吴、越诸国采取以二十五家为一社的“书社制度”。秦献公时对户口管理又进行了改革,采

① 沈益民著《近三十年世界人口普查和人口概况》。

取“户籍相伍”的办法。到了汉代,设户曹椽,专门管理户籍。《汉书·地理志》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 2 年),有“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这是我国历史上现存最早的记载全国各郡国的户数和口数的人口资料。汉代户口有“算赋法”,隋朝有“输籍法”,唐代有“户籍法”和“手实法”①,宋朝有“三保法”。元朝的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八年(公元 1272 年)颁布《户口条画》,将强抑为奴的人口按籍追出,编为国家民户,使人口不断增加。明朝有“户帖制度”, 就是建立登记每户人口的册子。明洪武三年(公元 1370 年)统计的户帖,帖中登记的项目相当完备。包括:户的种类(居户、匠户等)、籍贯、居住地址、家中男女老幼的姓名、年龄和人数与户主的关系,以及不动产和动产的数目。还有一套完整的登记和报送户部的办法。数字上报后,中央派出“不出征大军”,分赴各地“点户比对”。如情报失实,官吏处斩;罪在百姓者, “拿来充军”。有些西方学者,看了户帖样本后,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早试行全面的人口普查的历史证据”。据《清实录》和王先谦《东华录》载,清朝自乾隆 6 年(公元 1741 年)至太平天国军兴(公元 1850 年)的 110 年间,

每年都有户口报告数字。《东华续录》第 79 卷载:清道光十五年(公元 1835 年),“会计天下民谷数,各省通共大小男妇四万一百七十六万七千五十三名口”。这就是“四亿人口”的来由。

国民党统治时期,1928 年曾打算试行一次全国人口调查,规定了许多调查项目,但实际上只查了户数和男女数。1928、1929 两年调查的人口,总共只有 21193 万人。每户平均为 5.18 人。女子与男子的比例为 100∶124.5。

后来加上未经调查地区的一些估算数字,于 1931 年 2 月 28 日发表了全国为

47480 万人的数字,这就是当时常说的“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口”的来历。由于当时政府的腐败无能,人口调查工作是不可能搞好的。

我国的人口调查统计,约有 4000 多年的悠久历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人口史料。但是,如同外国当时的人口调查一样,在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下, 历代政府都是为了征税、抽丁和压榨人民而调查人口,因此,遭到广大人民的反对;地主阶级也往往千方百计逃避税收,因而隐瞒匿报人口的现象十分严重。加之,调查地区有大有小,特别是调查统计的对象很不一致,有的计户,有的计口,有的计丁,谈不上是全民登记,与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 是不相符的。

我国的人口统计虽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是按照统一的调查项目、统一的调查时间、统一的汇总表格,有组织地进行全国人口普查,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开始的。1953 年举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结果,总共为601,938,035 人(其中国外华侨 11,743,320 人)。1964 年举行了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普查结果,总人口为 723,070,269 人(国外华侨 12,579, 966 人)。第三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总人口为 1,031,882,511 人(不包括国外华侨)。1953 年和 1964 年人口普查都取得了成功,但调查项目比较简单,资料是用手工汇总的。1982 年人口普查同前两次相比,不仅调查的人口更多了,而且调查项目大大增加了(由第二次普查的九项增加到十九项), 特别是首次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数据,从而使中国的人口普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① 见《新唐书·食货志》,唐制,地方每年把人口实况造册,名“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