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口密度的差异及分区

人口密度是指一定时期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居住的人口数,是说明区域人口数量的重要指标,通常以每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数来表示。它只是一个平均数,一般而言,统计单元愈小和单元内的自然与经济状况差异愈小,它反映的数量指标就越接近实际状况。考察人口密度,应不仅从总土地面积和人口数之比来分析,还应该注意到“人口经济密度”状况,如耕地面积与人口、资源蕴藏量与人口、产量(或产值)与人口、国民收入与人口等等。从实际意义上说,人口经济密度大小更能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分布的合理程度,以及人口和资源条件及经济发展的联系和制约关系。因为,人口分布及其变化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具体环境条件,因此,为了主动地在经济发展和人口发展之间建立更加协调更加合理的关系,就需要研究和评价各地区的人口密度特征,以为上述关系的建立提供一个全面的科学依据。

① 干燥度:在我国是按彭曼公式计算的最大可能蒸发量与降水量之比。

1、省区人口密度的差异

我国人口密度最大的省市除上海、天津和北京三个直辖市外,就是江苏省,山东省和河南省,以上三市与三省均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和以平原为主的地区。人口密度最小的省区是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些省区分布在我国西部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东部边疆黑龙江和云南两省人口密度低于全国平均值。各省区之间人口密度的差异非常之大。如人口密度最高的上海市,平均为 2044 人/平方公里,和人口密度最低的西藏自治

区平均 1.57 人/平方公里,相差达 1302 倍,若除去三个直辖市,以人口密度

最高的江苏、山东和河南三省平均密度为 494.3 人/平方公里,与人口密度最

低的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均密度为 5.4 人/平方公里

比较相差为 91.5 倍。进一步以县为单元看我国局部地区人口密度最高的是广

东省澄海县,每平方公里 1752 人,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日土县、每平方公里

只 0.066 人,相差达 26553 倍。据统计,平均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 1000

人的有 17 个县,其中广东省 4 个,上海市 4 个,浙江省 3 个,福建和台湾各

2 个,四川和江苏省各 1 个。这 17 个县面积合计为 12643 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 0.13%,却分布着 1445 万人口,占全国 1.44%。另一方面,我国又有 34 个县,人口密度不足每平方公里 1 人,其中西藏 16 个县、青海 8 个县、

新疆 5 个县、内蒙古 3 个县、甘肃省 2 个县。面积达 196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 20.4%,人口则不到 59 万,仅为全国总人数的 0.058%,人口平均密度同密度最高的前 17 个县相差有 3000 多倍。

2、省区人均经济指标与人口密度

  1. 人均耕地的省区差异与人口密度。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物质资料,也是构成区域工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人均耕地的数量影响着整个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 15 亿亩,占国土面积的 10.4%,按全国人口平均计算,人均耕地约 1.36 亩,这项数值,各省区的差异很大。人均耕地最少的是北京、上海和天津三个直辖市,还有浙江,福建、湖南和贵州等四省,平均每人不到 1 亩。人均耕地最多的省区是

黑龙江省、新疆和宁夏,这三个省区人均耕地都超过了 3 亩。各省区人均耕

地数量多少,显然受人口密度及耕地数量的综合制约。如表 4-3 所示,人口密度大而耕地数量少的省区人均耕地少,人口密度小而耕地数量多的省区人均耕地多。

从表中可见人均耕地少于全国平均数的省区,其人口密度则大于全国平均的人口密度,而人均耕地多于全国平均数的,其人口密度小于全国平均人口密度。还可从省区耕地占全国耕地之比重与省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相比较,一般而言,人均耕地少的省区,其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大于其耕地占全国耕地比重的数字,而人均耕地多的省区,其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则小于其耕地占全国耕地的比重。另一方面,从绝对数量看,我国各省区人均耕地数量普遍很低,这就是我国人口总数以及人口密度大,而耕地总面积及耕地占国土面积比重小所致。

表 4-3 若干省、区人口密度和耕地

省区名称

人均耕地(亩

人口密度为全国平均密度的倍率(全国平

均密度为 105 人=1)

耕地占省区面积的比重

(%)

耕地占全国耕地的

比重(%)

人口占全国人口的

比重(%)

人均耕地最

浙江省

0.72

3.63

18.33

1.86

3.86

福建省

0.73

2.03

1O.43

1.26

2.57

湖南省

0.92

2.47

16.42

3.1

5.35

贵州省

0.98

l.6

10.98

1.89

2.83

四川省

1.00

1.68

11.76

6.66

9.89

人均耕地最

黑龙江省

3.96

0.67

18.48

8.66

3.24

新疆

3.67

0.08

2

3.2

1.29

宁夏

3.45

0.56

13.5

0.89

0.38

  1. 人均粮食的省区差异与人口密度。按与人口普查同步的 1982 年农业生产统计资料,1982 年是个丰收年,这一年全国人平均粮食达到 685 斤。从各省、区具体情况看,人均粮食达 800 斤以上的有江苏、浙江、湖南、湖

北和吉林等 5 省。人均粮食最少的除三个直辖市外,为贵州、西藏和甘肃等

省区,人均不到 500 斤。各省、区之间存在的这种差异与其人口密度、自然条件、生产水平以及各地农业生产的部门结构和在全国劳动地域分工中承担的任务等因素有直接关系。人均粮食多的省、区,一类是自然条件优越,生产水平高的,如江苏、浙江、湖南和湖北,这些省虽然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的甚至人均不足 1 亩地,但生产水平和有利的自然条件起了重要作用;另一类是生产水平和自然条件较好,人口稀少(或较少), 人均耕地多,如黑龙江,吉林。而贵州、西藏、青海和甘肃等省区,人口密度小,人均耕地多,但自然条件差,生产水平低,成为全国范围人均粮食少的省区。

一个地区能提供给居民的食品数量,是制约该地区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的基本物质前提。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各地人均粮食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各个地区农业生产水平的影响,只有随着生产水平的发展,使土地的生产潜力不断发掘和提高,才会逐步改善我国人口分布不平衡的状况。

  1. 人均工农业产值的省区差异与人口密度。我国各省区人均农业产值是以纯农业人口平均计算的,各省区之间差异较大,但普遍偏低,反映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率水平不高的现状。人均农业产值最高的省区有上海、黑龙江、江苏和吉林都超过 400 元/人,贵州、甘肃两省最低不足 200 元/人。从人均工农业产值来看,以上海、天津和北京三个直辖市最高,其它省区依次为辽宁、江苏和黑龙江,这三个省人均超过 1000 元。人均工农业产值最低的是贵

州,还有云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低之间相差 16 倍。造成明显差异的主要因素在于各省区间城镇工业发展水平及城乡人口比重的不同。如:除三个直辖市外,辽宁省和黑龙江省城镇人口比重达到 35%,工业产值占比重亦较大。江苏省虽然城镇人口不突出,但中小城市和乡镇企业发达,不仅数量多,

劳动生产率也高,使得江苏省工农业产值在全国首屈一指,达到 736 亿元。贵州、云南和广西三省区工业发展水平低,城镇人口比重小,这是三省区人均工农业产值低的主要原因。

以上阐述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密度特征。实际上很多省区内各县的差异也很大(表 4-4)。一般面积愈大、情况和条件愈复杂的省、区, 差异愈明显。

  1. 人口密度分区。按照人口密度大小与人均耕地、人均粮食和人均工农业产值的多少,将我国大陆 29 个省区分为 6 个类型。①高人口密度区 a. 耕地少高产出类型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辽宁、吉林、山东、广东、湖北、湖南。b.耕地少低产出类型有:安徽、河南、江西、贵州、广西、福建、四川。c.耕地多较高产出类型有:山西、河北、陕西。②低人口密度区:a.耕地多高产出类型有:黑龙江。从目前状况和发展潜力上看,内蒙古和新疆也属于此类型。b.耕地多低产出类型有:宁夏、青海、甘肃、西藏。c.耕地少低产出类型有:云南。

表 4-4 中国若干省、区分县的人均工农业产值最高、最低抽样比较

无论是高人口密度还是低人口密度区,完成由低产出型向高产出型的转化,都要从控制人口和发展生产两个方面入手。在高人口密度区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坚决制止以任何理由乱占耕地。发展生产,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人口密度区也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自由增长,但鼓励人材流入,加速人口的机械增长。努力实现城镇化,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 这样,才能加快向适度人口方向迈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