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

我国 1982 年人口普查取得了高质量的成果。参加这次普查的 627 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这次普查的成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同正确选调与培训好这支队伍是分不开的。

我国采用询问登记法,加上普查项目多、要求高,所以选调和培训普查员的工作十分重要。国务院普查办公室经过试点制定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和训练细则》中规定普查员的条件有四条,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为群众所信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普查员的数量,在农村一般是一个生产队(平均 140 人)配备一个普查员,也有两个生产队配备一个

普查员;在城市一个居民小组(平均 400 人)配备一个普查员。无论城乡, 都另加 5%的后备人员。一般每五个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全国实际配备普查员 518 万名,普查指导员 109 万名。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人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当地普查机构提出的名额,通过劳动人事部门,向各个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人民公社临时抽调来的,也有很少部分是向社会上招收的。据统计, 全国普查员中,行政机关和企业的干部、职工占 20.1%,学校教职员工占 6

%,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干部占 69%,从社会上招收的人员占 4.9%。由于单位的领导人对人口普查的重视,也由于普查员工作时间不长(包括培训时间, 为一个月左右),对本单位工作影响不大。所以一般都按时如数选送合格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

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效果如何,取决于是否有好的教员和教材。通过人口普查的多级试点,已经为普查员的训练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各省、地、县、公社四级主要普查工作人员,大都参加了上一级的试点,又亲自组织了本级的试点(公社级部分进行了试点),他们在试点中一般亲自担任过普查员的工作,这样逐级试点,锻炼出 50 多万名熟悉业务的干部,充当培训普查员的教师。

普查员的训练工作,主要在公社一级进行(每个公社约一百名普查员), 教员由县统一派出。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编印了《培训普查员参考教材》和《人口普查登记提问示范用语》,作为培训普查员的教材。教员讲解时要结合当地试点的实例。训练时间 5—7 天。在训练中,除讲授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普查员应有的工作态度外,重点讲授逐户调查和填写普查登记表。每个学员还要学习《人口普查登记提问示范用语》,使问话准确、通俗而又有礼貌。此外,还以《普查登记差错一百例》(根据试点中实例编写)作为辅助教材,使学员从正反两方面加深理解。有的还组织普查员到一个生产队(居民小组)进行一、二天实习。结业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的由县、市政府颁发《任命书》和“证章”,以增强普查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在普查员的培训中,注意加强思想教育,以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热情, 树立普查员的光荣感与责任感。“当好光荣的普查员”,“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等口号深入人心,并化为实际行动。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出现了很多不计报酬、不怕艰苦、公而忘私、自觉地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的模范事迹和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