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妇女生育变化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五十年来妇女生育水平及其变化,我们分析一下 15
—64 岁妇女活产及存活子女状况。
平均每一妇女活产子女数随年龄段的上升而先增加、后减少。15—19 岁起稳定增加,至 45—49 岁达到高峰,50—54 岁起转而减少。活产子女数在15—24 岁年龄段小于 1; 25—29 岁为 1.59,从该年龄段起开始增加;50—
54 岁达到最大,为 5.68;此后年龄段逐渐减少,60—64 岁减至 5.27。平均每一妇女的存活子女数也随年龄段的上升而先增后减,并且与每一年龄段的活产子女数呈同步增减的关系(表 5—8)。
存活子女占活产子女的百分比随年龄的减小而上升。60—64 岁年龄组为:69.36%,50—54 岁升至 80.07%,到 40—44 岁时,已达到 87.68%。这说明随时间推移、医疗卫生保健条件的改善、妇女地位的提高,使低年龄组妇女生育子女的存活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35—39 岁为 90.23%;30—34 为 92.45%;25—29 岁为 93.62%;20—24 岁最高为 93.77%;而 15—19 岁妇女由于早育,加上绝大多数在农村生育,医疗卫生条件较差,使存活子
女占活产子女数的百分比偏低,只有 91.86%。
表 5-8 全国分年龄组妇女活产及存活子女状况
|
年龄组 (岁) |
妇女人数 (千人) |
活产子女总数(千 人) |
存活子女总数(千 人) |
存活子女占活产子女百 分比(%) |
每一妇女活产子女数 (个) |
每一妇女存活子女数 (个) |
|---|---|---|---|---|---|---|
|
15 — 19 |
61463 |
876 |
804 |
91.86 |
0.01 |
0.01 |
|
20 — 24 |
36403 |
15316 |
14361 |
93.77 |
0.42 |
0.39 |
|
25 — 29 |
44750 |
71276 |
66725 |
83.62 |
1.59 |
1.49 |
|
30 — 34 |
34970 |
96612 |
89317 |
92.45 |
2.76 |
2.55 |
|
35 — 39 |
25603 |
97415 |
87901 |
90.23 |
3.80 |
3.43 |
|
40 — 44 |
22562 |
104774 |
91866 |
87.68 |
4.64 |
4.07 |
|
45 — 49 |
22286 |
119566 |
100823 |
84.32 |
5.37 |
4.52 |
|
50 — 54 |
19247 |
109370 |
87578 |
80.07 |
5.68 |
4.55 |
|
55 — 59 |
16366 |
90723 |
67803 |
74.74 |
5.54 |
4.14 |
|
60 — 64 |
13625 |
71752 |
49768 |
69.36 |
5.27 |
3.65 |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 1982 年人口普查资料计算而来
1981 年 50—59 岁年龄组妇女出生于 1922—1931 年。建国初期,国民经济迅速恢复,社会稳定,生活水平及医疗保健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加上那时她们正处于 20—29 岁的旺盛生育期,生育潜力得到了充分发挥。70 年代, 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全面展开时,她们已进入中、老年阶段,生育潜能已基本发挥出来,因此保留着最高的活产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数。
60—64 岁妇女在 50 年代已过了旺盛生育期,活产子女数虽然也保持着旧社会的水平,达到 5.27,但仍略低于 50—59 岁年龄组。
45—49 岁的部分妇女虽已在 50 年代初、中期达到旺盛生育期,由于遇
到 58—62 年大跃进、自然灾害和国民经济严重困难时期,生育率大大降低。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生育潜能尚有进一步发挥之机,生育率又迅速回升, 虽然活产子女数少于 50—59 岁年龄组,但至 81 年仍有 5.37 的活产子女数。
40—44 岁妇女受到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较深,计划生育政策对她们也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作用,平均活产子女数少于 45—64 岁的妇女,只有 4.64。 30—34 岁,25—29 岁和 20—24 岁的妇女在新中国成长,受到社会经济
发展、家庭观念变化的影响较大,文化素质较高,容易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她们的活产子女数都较少,尤其是 20—24 岁妇女,活产子女数只有 0.42 个。虽然,她们已进入婚育年龄,有些人仍未生育,但其活产子女数一定会少于高年龄组的妇女。
从地域分布上看,40—49、50—59 和 60—64 岁三个年龄组活产子女数的市、县分布差别不大,基本按纬向变化。平均每一妇女的活产子女数>6.0 的地区有:东北平原、黄土高原、新疆北部、云贵高原、鄱阳湖平原等。平均活产子女数<4.0 的地区有:华北平原、太湖流域、长江三角洲和川西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