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宽容

四川省南部县安兴镇黄家坝中学 杨茂华

所谓宽容就是宽大、有气量、不计较,不追究。这里所讲的不计较、不追究并不是对学生的一切错误行为,而是对学生的一般过错行为不作严肃的追究和处分。

过错行为:在心理学上是指那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它具有盲目性、偶然性、情境性、易变性等特点,它的严重性、稳定性尚未发展到品德不良的程度。由于缺乏道德经验与认识水平较低,不良的需要与好奇、好动、试探、模仿等心理,并采取了错误的行为方式,从而导致了学生的过错行为。如:一个小学生偶而在背地里叫了一次老师的名字;一次作业检查时,一个学生红着脸坚持说,自己的作业做好了,又拿出不出来让老师看(这位学生怕丢面子);午睡时间,一位学生给从门缝观察午睡情况的老师吐了一脸口水(在这位学生不知是老师的情况下)等,我认为这些行为属于过错行为。

对于学生的过错行为,如果我们教师“自我倾向严重”,不关心、不尊重学生,强调权利与惩罚,对学生强制命令,简单粗暴,动辄训斥,体罚或

变相体罚,就会导致教育的失败,甚至严重的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影响学生的健康发展。我曾经教过的一个天资较好的学生,由于一次作业未按时完成, 而受到老师的体罚、辱骂,他最后中途退学了。

心理学揭示的规律告诉我们:教师的教育在心理上从来不是单向流动的,在这个流通过程中,教师的教育态度,一经转化为学生的情感体验,学生就会产生相应的态度来对待教师。一旦作为教育者的教师与受教育的学生之间有情感的沟通,教师就会取得学生的信任,学生接受教育的反感就会被克服,取而代之的是:老师是值得亲近、信赖的人,这就为学生接受教育打下了基础。而宽容从某种角度就达到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情感沟通。例如,一个老师期望值较高的学生,一次考试下来很不理想,如果这时老师将这位学生叫来和风细雨地引导几句,我认为这比采取惩罚效果好得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宽容并不等于不闻不问。对学生的过错行为也应及时纠正,任其发展则容易转化为品德不良,甚至使少数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教师既要对学生的过错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又要细心观察注意它的发展,防止过错行为发展为不良品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