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教学与历史科学的关系

教学的主要活动是传授和学习科学知识,历史教学的活动就是传授和学习历史科学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并使之受到思想政治教育。历史科学,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是一门具体的综合性质的社会科学。它是按照历史年代顺序来研究各个国家和民族历史的发展。描述历史时,当然应体现出贯穿其中的规律性,但是它不是以抽象的、一般理论的形态来论证,而是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等来反映具体的历史过程。历史教学任务、历史教学过程的规律都受历史科学知识及其特点的制约。中学历史教学的内容就是基本的历史科学知识,历史知识内容又决定历史教学的方法。因此,历史教学不能离开历史科学,而必须是在历史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

还应该看到它们之间的区别。历史研究是在极其复杂的史料中去探索发

现人类历史的客观规律,如对史料真伪的鉴别、搜集、排比,并在此基础上对于历史作出评价和揭示其规律。它是一个探求未知真理的过程。历史教学则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掌握已有定论的历史知识,掌握历史工作者的科研成果,而主要的不是去探索和认识人类尚未涉足的历史领域和问题。这是一个教师引导学生获得已知真理的过程。历史研究要摸索前进,有时要经过很长时间,甚至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得出科学结论。但是,历史教学则在教师的帮助下,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学生能够领会知识,受到教育。它主要是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

历史教学与历史研究有所区别,但是,二者也有统一的共性,不能够把教学过程的特殊性绝对化,从而抹杀二者之间一致的地方。因为学生探求反映真理的客观规律,是一种积极的认识活动,同探求未知事物的认识过程在逻辑思维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正如一个外国教育家所说的:“科学知识不应该(简单地)传授给学生,而应该引导学生去发现它们掌握它们。”他认为一个好的教师要善于教学生仿佛是自己在发现真理,而一个不称职的教师才是简单地奉送真理。

总之,历史教学是在历史科学理论指导之下,在历史科研成果基础上进行的。历史科学知识则是历史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 中学历史教学法研究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前,对中学历史教学法的研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专著寥寥无几。新中国成立后,学习了苏联的教育科学、教学经验和历史教学法, 在广大教育研究工作者和中学教师的共同努力下,结合我国实际,对中学历史教学问题作了多年的研究,总结了不少经验。同时,许多专门研究和介绍中学历史教学问题和教学经验的杂志也相继出版,推动了整个中学历史教学并为高等师范院校“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的开设和提高,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在中学历史教学问题的研究上,曾出现过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

但是,自从 1958 年以后,由于政治上“左倾”的思想影响,中学历史教学,在课程设置、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都受到很大冲击,历史教学法的研究,也就无从谈起。60 年代初,原中央教育部先后颁发了“高教六十条”、“中学五十条”等重要文件,作为教育工作的指导方向;此时,中学历史教学的情况,曾一度有所好转,同时,有关部门对“历史教学法”课程的性质、任务、教材体系等,也作了具体探讨。但是不久,“左”倾思想再度抬头, 中学历史教学和中学历史教学的研究再次受到冲击。十年内乱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中学历史课停开或大大削弱,乃至遭到歪曲。专门研究中学历史教学的刊物亦被迫停刊,“历史教学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曾完全中断。

1976 年,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各项工作开始拨乱反正。1978 年,原教育部在武汉召开了高等学校文科教学计划座谈会,制订了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的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正式恢复了历史教学法课程。与此同时,中学历史课也恢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新编历史教学大纲、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相继出版,专门研究中学历史教学问题的刊物陆续复刊, 并有新的刊物出现,重新开始了中学历史教学问题的研究工作。1980 年在开封举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历史教学法科学讨论会”,交流了专题论文,

并对成立全国历史教学研究会进行了酝酿和筹备。1981 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研究会”。此后在历届年会上,对高等师范院校中学历史教学法的性质,教材体系进行了讨论,并对中学历史教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有关中学历史教学法的专著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也陆续地出版。历史教学法的研究,出现了可喜的现象,进入了崭新的时期。

中学历史教学法的研究队伍,主要有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教法课的教学人员,各省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单位的有关人员,广大中学历史教师以及历史教材和历史教学杂志的编辑人员。当前有关历史教学的刊物,主要有《历史教学》(天津)、《历史教学问题》(上海)、《中学历史教学》(广州)、

《中学历史》(江苏)、《史学月刊》(河南),以及内部发行的一些刊物等。中学历史教学法的专著,新中国成立后,翻译出版了几种苏联的历史教学法专著,国内主要有管听石所编《中学历史教学法》(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外尚有一些高等师范院校“历史教学法”的交流讲义。粉碎“四人帮”后,中学历史教法专著不断出现,主要有北京师范大学等四院校合编的

《中学历史教学法》(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可琛等人编写的《中学历史教学法》(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茅蔚然编写的《中小学历史教学法》

(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龚奇柱编写的《中学历史教学法概要》(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和《中学历史教材教法通论》(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赵恒烈编写的《历史教材教法举要》、《史苑传艺录》(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此外还有周春元教授主编的《历史教学法》(贵阳师院历史系)、陆满堂和金相成编写的《中学历史教学法》讲义(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教学法教研室编写的《中学历史教学法》正式出版或内部交流等。

目前,历史教学的研究机构,有中央及省市的教育科学研究所、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编辑室、各省市教育厅(局)历史教学研究室,高等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的历史教学研究室,学会有“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研究会”和一些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性的历史教学研究会。这些机构和学会对于中学历史教学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交流,对于提高中学历史教学的质量,提高历史教学法课程的质量和培养合格的中学历史教师、专门研究人才,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培养合格的中学历史教师,在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设置“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是十分必要的。它的任务是:使学生明确中学历史教学的目的任务,初步掌握中学历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分析和处理中学历史教材、组织教学和选择教学方法的能力,并训练他们具备中学历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功。

五 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的任务和学习方法

既然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在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的教学计划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学好这门课程,就必须对它的重要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也要了解这门课程正确的学习方法。

对于一个中学历史教师来说,历史专业知识无疑是进行历史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但是要使历史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作用,要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全面完成历史教学的任务,就要首先明确中学历史教学的目的任务及其内容,研

究中学生掌握历史知识的特点、规律和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否则就不能够达到预定的效果。同时,通过对中学历史教材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对于历史基本知识本身,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牢固地掌握。这里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只具有历史专业知识而不去学习任何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是不能够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的。无数事实证明,具有同样专业知识水平的两位教师, 由于处理教材和教学方法的差异,其教学质量和效果会有很大悬殊。因此, 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学历史教师,对中学历史教学法的学习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即使是有一些教学经验的历史教师,也应该努力研究这门学科。因为, 当教学经验还没有上升为科学认识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会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和盲目性,经验一旦上升为理论,就能够对实践起指导作用。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再加上教学理论的指导,教学效果就会更臻上乘。

教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成功的教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创造。在教学中,能否按照教学的客观规律办事,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高效率地进行教学,是一项艰巨的创造性劳动。教学能否产生好的艺术效果, 很重要地取决于教师是否掌握了教学的客观规律,同时能够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并坚持不懈地精益求精地进行锤炼。

既然中学历史教学法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学科,因此,要学好本门课程,就必须学好与本学科有密切联系的各门学科,如历史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注意紧密地联系中学历史教学的内容不脱离实际,还要较好地掌握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必需的技能及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

考虑到中学历史教学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要真正掌握本课程的内容,除了阅读教材,听教师讲授之外,还应该通过诸如见习、社会调查等活动,深入了解中学历史教学的实际,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一定的中学历史教学的实际活动(实习)。这样才能逐步地达到将学习内容运用于实际的目的。要学好和掌握历史教学法,需要一个理论和实践反复结合的过程。

作为一个未来的中学历史教师,不但要有培育下一代的强烈责任感,将毕生精力献身于教育事业的决心,而且应该努力钻研中学历史教学法这门课程,要有所创造,有所发现,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从而推动这门学科的发展。为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就要经常注意国内外的历史教学动态,汲取先进经验,不断积累资料,培养与提高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研究的兴趣与能力。每一个优秀中学历史教师,都应该要求自己成为一个中学历史教学法学科的研究工作者,在建设我国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教育科学领域里,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