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中学历史课程设置的发展变化

我国的历史教育可以追溯到远古,但是,历史作为学校的一门课程,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从清末施行新的教育制度后才开始的。其后,历史课的设置,不断地随着学制的变化而变化。

我国中学学制及随之而设置的中学历史课程的演变,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第一,清朝末年废科举之前,已经有了近代教育制度学校的名称——学堂。19 世纪 60 至 90 年代的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们为了发展“洋务”的需

要,培养所谓“洋务”人才,于 1862 年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面,设立了“京师同文馆”,以后又相继开设了上海广方言馆(1863 年)、广州同文馆(1864 年)、福州船政学堂(1867 年)、天津北洋水师学堂(1880 年)等。这些馆或学堂都聘请“洋人”为教习,招收学员,具有了近代学校的性质。1895 年, 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奏准设立中西学堂,内分头等学堂与二等学堂,1902 年改为北洋大学堂,它就是天津北洋大学及今天的天津大学的前身。

1898 年,戊戌变法时期,清廷明令废八股设学校,此时在北京创办了京师大学堂。戊戌政变失败,慈禧太后复政,虽下诏废除新政,旧制一一恢复, 但京师大学堂却存在下来。不容否认,戊戌变法运动对于以后我国新教育制度的实行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1902—1912 年,为第二阶段。此阶段以 1903 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的学制系统为其代表。1902 年,清学管大臣张百熙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中学为四年制,系模仿日本学制。此章程虽经正式颁布,但并未施行。1903 年,清政府又下令张之洞、张百熙共同重拟学堂章程,这即所谓“奏定学堂章程”。它实际是远抄日本学制,近引“钦定学堂章程”等方案而成的,是我国正式颁布并付诸施行的第一个属于近代性质的学制。目前学制中的全日制学校系统,基本上由此演变而来。

1903 年学制规定,中学修业年限为五年,共设立十二门学科,各年级均设有历史课:一年级每周为三课时,二至五年级每周均为二课时,所学内容, 先讲中国史,次讲亚洲各国史,如日本、朝鲜、印度以及中亚诸国历史,最后再讲欧洲史、美洲史。当时讲授历史的目的是,“注意阐明实事之关系, 辨文化之由来,使得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振兴国民之志气”。

1909 年,学部奏准变通中学堂章程,对上述学制略作厘改,规定中学仍为五年,但分为文科、实科。文科把历史列为主科,每周三课时,实科亦讲授历史,为一般学科,每周只有一课时。所讲授内容,文科一二年级为中国历史,四五年级为外国历史。

第三,1912—1949 年,为第三阶段。此阶段以辛亥革命后的 1912—1913

年学制和 1922 年学制为其代表。辛亥革命后,民国初年,即产生了 1912—

1913 年学制。此学制大体上仍以日本学制为蓝本。中学修业年限改为四年, 每年级均设历史课,每周均为二课时。讲授内容:一年级为中国古代史,二年级为中国近、现代史,三年级为东亚各国史和西洋史,四年级为西洋史。

1921 年,在广州召开了第七届全国教育联合会。会议决定以广东省教育会所提出的学制草案为依据,向全国各地征求意见。1922 年,教育部即召集了“学制会议”,对教育会联合会议的学制草案稍作修改,然后于年底正式公布。这就是美国化的“1922 年学制”。此学制规定,中学修业年限由四年改为六年,分初、高中二级,修业年限各为三年,即“三·三”制,亦可定为初、高中“四·二”制或“二·四”制。同时在校采用选科制和学分制。此后, 国民政府亦曾用颁布法令的方式,对新学制不断地予以修改和补充。1932 年,国民政府又制定了中学法及中学规程等,将学制作了一些变化,取消“四·二”制或“二·四”制,完全采用“三·三”制;取消了选科制,不论初、高中,所有课程一律作为必修课,同时亦取消了学分制。在“三·三” 制下,历史课的设置,各年级每周均为二课时。讲授内容有本国史和外国史。全日制中学的“三·三”制,由此奠定了基础,并一直沿用到解放前夕。

第四,新中国成立后。1951 年 10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教育部起草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确立了新中国的学校体制。从全日制学校系统来看,中等学校的体制基本上因袭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学制,即中学阶段仍为“三·三”制。与以前所不同的是学习吸收苏联的学制。1952 年 3 月,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基本上采用了苏联的中学教学计划和部分教材。这个教学计划规定,中学阶段从初一到高三均设历史课,每周均为三课时。课程内容:初一为中国古代史,初二为中国近现代史,初三为世界史,高一为世界近现代史,高二为中国古代史,高三为中国近现代史。1958 年以后,历史课的设置略有小的变化。1960—1961 年,全国各地全日制中学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教改试验,中学历史课的设置亦相应有了较大的变动。这一新的教学计划基本上沿用到了 1965 年。其中学阶段的历史课,只在初二、初三、高二三个年级开设,初二每周三课时,初三、高二每周仍为两课时。教材内容,初一、二年级为中国史(包括古代和近、现代史),初三为世界史(包括世界古代和近、现代史),高二是世界现代史和中国现代史。

1966—1976 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损失,中学历史教学亦是重灾区。这段时间的头几年,中学历史课完全取消了,后来才逐渐恢复。先只是在初中一个年级开设历史课,每周两课时,只讲中国古代史、近代史。以后高中又恢复历史课, 只在一个年级开设,每周两课时,讲世界史。整个中学阶段每周只有四个课时的历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