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教育实习的基本过程

(一)准备阶段

充分而且细致地做好准备工作,是搞好教育实习的前提。在这个阶段里, 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 建立实习的组织机构。历史系学生的教育实习是在院(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具体工作一般由校实习科(处)负责。系实习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专业课教师、历史教学法教师和学生年级政治辅导员等几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全面负责系的教育实习工作。

  2. 选择、确定实习学校。至迟在教育实习开始前两周,就应该确定好实习中学。历史系选择的实习中学,要求规模较大,平行班较多,以便于相对集中地安排较多的实习生。实习学校的历史教研组和指导教师力量应该比较强,或者在历史课的教改中作出了成绩。只有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才能够使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得到严格的训练和较好的指导。在实习学校中应该有一部分是相对固定的。高等师范院校的有关同志平时应与固定的实习学校保持经常的联系,做到互助互利,互相促进。这样,才能够保障实习工作安排的经常性和连贯性,从而积累指导实习的经验,提高实习工作的质量。

  3. 指派系指导教师。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由各个专业教研室的教师轮流担任。系指导教师应首先明确本次实习的任务和自己的职责,与实习学校具体研究确定实习的班级,教学实习的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内容,并商定实习工作计划。初步了解自己指导的实习生情况。

  4. 拟订实习计划和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系实习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对教育实习的统一要求,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具体步骤和进程。在实习生赴实习学校之前,应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使全体参加

实习的师生明确教育实习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使实习生能够端正态度, 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积极地投入教育实习工作。

  1. 实习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按照实习学校分配的实习人数,将全年级

(班)同学划分若干小组,指定或选举正副小组长。每个实习生应该做好思想上、教学上和生活上的各种准备,然后进入实习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