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资源分布特点

我国各种能源资源在地域分布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性。

煤炭资源分布的面较广,全国 2 300 多个县市中 1458 个有煤炭赋存,

但 90%的储量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尤其是晋陕蒙三省区,占到全国总量的 63.5%。从东西方向看,煤炭 85%分布于中西部,沿海地区仅占 15%。在煤炭资源比较贫乏的大区中有相对较富的省份,如东北区的黑龙江,华东区的安徽,华中区的河南;而在能源比较富裕的大区中又有相对贫乏的省份, 如西北区的甘肃,华北区的京、津两市。从分省探明储量看,超过 1000 亿吨的有山西、陕西、内蒙古; 200~1000 亿吨的有新疆、贵州、宁夏、安徽、云南和河南六省区,合占全国的 25.3%。

石油、天然气资源集中在东北、华北(包括山东)和西北,合占全国探明储量的 86%,集中程度高于煤炭。储量最大的省区是黑龙江(占全国31.8%)、山东(18.6%)、辽宁(12.7%)和京津冀(12.7%),其次是新疆

(8.1%)、河南(4.4% )等。

水能资源的分布主要在西部和中南部,在全国技术可开发资源量(3.7 亿千瓦)中合计占到 93.2%,其中西南占 67.8%。占全国 10%以上比重的省份有四川(26.8%)、云南(20.9%)和西藏(17.2%),其次为湖北、青海、贵州、广西,各在 3%~8%之间。与燃料资源主要分布在北方相比,水能资源与之在空间上有较强的区域互补性。

全国能源资源结构是以煤为主(占 75.2%),水力居次(22.4%),油气为辅(2.4%)。各地区呈现明显的差异。就省区而言,北方大多数省份以煤炭为主,而南方一些省份则以水力资源为主。在省内能源结构中水力比重在80%以上的有西藏、浙江、湖北、四川、福建,50%~80%的有广西、广东、青海、江西、湖南和云南。能源资源结构具有综合性特色的省份很少,但油气资源占相当比重(超过 10%)的有黑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京津冀。

人均能源资源量是衡量能源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按照可开发资源数量计算,全国人均 246 吨标煤。以大区论,西北达 695 吨,华北 682 吨,西南

367 吨,均有一种或数种能源特别丰富,具有全国意义。分省区看,西藏、

宁夏、内蒙古、新疆、山西均超过 1000 吨,青海、云南均超过 500 吨,可算为最富裕省区。而另一方面,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福建、吉林、广西均在 80 吨以下,可视为极贫乏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