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口的分布、迁移和流动
一、人口分布特点和地区差异
中国历史悠久,人口总量庞大,其人口分布受自然条件和多种社会经济因素影响,具有一系列鲜明特点。
首先,各地区人口分布极不平衡,东南半壁地势平缓,气候暖湿,人口密集,西北半壁地势高峻,气候干冷,人口稀疏。若从黑龙江省的黑河向云南省的腾冲划一直线,其东南一侧占总面积 42.9%,人口占 94.3%,西北一侧分别为 57.1%和 5.7%。1995 年前者(含港、澳、台)平均人口密度高达 284 人/平方公里,后者仅为 13 人/平方公里,相差达 21 倍。在东南一侧,以江
河沿岸冲积平原和沿海平原人口最为稠密,如珠江三角洲人口密度超过 1000
人/平方公里,长江下游和杭州湾沿岸平原超过 900 人/平方公里,黄淮海平原和四川盆地也达到 600~700 人/平方公里。在西北半壁,人口主要集中于河谷地带和绿洲,大面积上人口均极度稀少,其中以藏北高原和塔克拉玛干沙漠为主的无人区占了全国总面积十分之一。此外,帕米尔高原、阿拉善高原以及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人口密度仅在 1 人/平方公里左右。
其次,人口分布明显地趋向于沿海,越往内地,人口越稀少。1995 年, 距海岸 200 公里范围内的平均人口密度为 458 人/平方公里;200~500 公里
范围内为 226 人/平方公里,下降了一半还多;500~1000 公里范围内为 160 人/平方公里,下降近三分之二;1000 公里以外,仅为 23.6 人/平方公里, 还不到十九分之一。沿海地区地势平坦,气候温和,水源丰沛,交通和对外联系方便,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聚集确有其有利条件,世界各国大多都是这样。而内地边疆的优势则是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新中国建立后,为改善生产布局状况,推动了由沿海向内地边疆的人口再分布, 沿海 12 个省、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 1953 年的 42.8%降至 1978 年的41.0%。此后,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沿海省区经济飞速发展,尽管其人口自然增长率较低,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还是出现了明显的止跌回升势头,1995 年已达 41.2%,若计入迁移流动人口,比重还要更大。这表明与前一时期相比,中国人口再分布在方向上已发生重大逆转。
第三,人口主要分布于地形较为低平的地区,人口密度与地面海拔呈密切的负相关。1995 年海拔 200 米以下地区集中了全国人口的 64.9%,200~500米为 17.l%,500~1000 米为 7.7%,1000~2 000 米为 8.9%,2 000~3 000
米和 3 000 米以上分别仅为 1.1%和 0.3%;200 米以下人口密度高达 522 人/
平方公里,3 000 米以上仅为 1.6 人/平方公里,相差 320 余倍。中国人口垂直分布的最低高程并不是沿海,而恰恰在地处亚欧大陆核心的新疆吐鲁番盆地,其中居住在海平面以下的约有 16 万人;中国(也是世界)人口垂直分布
的最上限在喜马拉雅山北坡和唐古拉山南坡,共约有 2 万人定居在海拔 5
000~5 200 米之上,而季节性人口分布(放牧)的上限更达到 5 500 米。
1995 年中国(含港、澳、台)的平均人口密度为 129 人/平方公里,比
世界平均数高 2 倍,或者说,人均占有的国土陆地面积仅及世界平均数三分之一。在各省、市、区中,大部分人口密度都很高,除直辖市外,江苏省以688 人/平方公里居首位,山东、河南为
图 2.1 中国人口密度图
560 人/平方公里左右,浙江、安徽也达到 420 人/平方公里以上,均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这些都说明中国确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中国人口密度最低的省、区是西藏,仅为 2 人/平方公里,与江苏省相差 343 倍。见表2.4。
表 2.4 1995 年中国各省、市、区的人口密度
(单位:人/平方公里,由高向低排列)
省区 |
人口密度 |
省区 |
人口密度 |
省区 |
人口密度 |
省区 |
人口密度 |
---|---|---|---|---|---|---|---|
上海 |
2232 |
广东 |
385 |
四川 |
200 |
宁夏 |
77 |
天津 |
834 |
河北 |
343 |
贵州 |
199 |
甘肃 |
54 |
北京 |
744 |
湖北 |
310 |
广西 |
198 |
内蒙古 |
19 |
江苏 |
688 |
湖南 |
302 |
山西 |
197 |
新疆 |
10 |
山东 |
568 |
辽宁 |
281 |
陕西 |
171 |
青海 |
7 |
河南 |
545 |
福建 |
267 |
吉林 |
138 |
西藏 |
2 |
安徽 |
432 |
江西 |
244 |
云南 |
101 |
||
浙江 |
424 |
海南 |
216 |
黑龙江 |
78 |
以上省、市、区人口密度的鲜明对比,综合反映出中国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类型的地区差异,以地形、气候为主的自然条件在其中显然起了基本的制约作用。对各省、市、区人口密度及与之有联系的多种自然、社会和经济因素的相关分析表明,这一密度与海拔 100 米以下占总面积比重的线性相关系数高达 0.91,与单位国土面积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和粮食产量的线性相关系数为 0.88,与垦殖指数的线性相关系数为 0.84,与海拔500 米以上占总面积比重的线性相关系数为 0.76。根据在 0.05 检测水平下, 显著相关的临界值为相关系数大于 0.355,在 0.01 水平下,相应的相关系数应大于 0.456 的标准,上述各因子与人口密度均达到高度相关。事实上,所有这些因子所综合反映的乃是一个地区供养人口的承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粮食承载力。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经指出,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能够提供给居民的食品数量,是一切社会存在的基础。在中国目前人均占有粮食数量不多, 农业仍带有浓厚的半自然经济色彩,又根本没有可能大量依赖进口的情况下,不妨可以说,一个地区能够提供给居民的食品数量,是制约该地区人口密度的基本物质前提。很明显,中国现阶段的人口分布模式还处在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它的基本特点同以往的农耕时代相比,没有本质的区别。以粮食承载力为研判标准,来观察中国人口分布现象,对于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区域差异,就容易得到理解了。
1995 年中国生产谷物、油料、糖、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共 5.7 亿余吨, 人均 470 公斤,除直辖市外,大部分省、区都在这平均数上下 10%的范围内。明显超出的只有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幅度也仅在 70% 左右;明显偏低的为贵州、青海、甘肃等省,差距约为 25%~30%,也不是很悬殊。这就表明食品生产能力对于中国人口分布确实起着主要的制约作用, 而这种生产能力又是多种自然的和经济的因素的一个综合性反映。它同时也说明,观察人口分布现象,判断其稀疏或稠密,不能离开食品生产能力这个基本前提条件。例如,江苏省和山东省的人口密度大大高于贵州、青海、甘肃等省,但人均食品产量也明显超出上述省份,从这个角度看,贵州、青海、甘肃等省反而是人口过于稠密了。中国人口分布与粮食承载力之间的密切关系,从一千多年来全国人口分布重心始终位于农业资源重心附近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唐代中期两个重心相距 30 公里,明代中期相距 80 公里,
到 1995 年仅为 26 公里,以中国纵横几千公里的辽阔版图衡量,二者已近乎重叠,而且有一千余年没有大的变化。这一现象确实应该引起深思。
中国农业资源重心①: 东经 114°00',北纬 32°37' 中国人口分布重心:
742 年(唐,天宝元年): 东经 113°54',北纬 32°54'
1578 年(明,万历六年): 东经 114°34',北纬 32°02'
1840 年(清,道光二十年): 东经 114°00',北纬 31°20'
1964 年:东经 114°09', 北纬 32°33'
1995 年:东经 113°52', 北纬 32°23'
一段时期以来,人们经常谈论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和“平衡分布”,这是不
错的,但也要对远景和现实、理想和可能加以区分。一方面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的角度看,中国人口分布是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加以改善。在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过程中,除了数量、素质、结构以外,也必须重视人口分布问题。而另一方面也要看到, 中国人口分布同它基本的物质前提之间,又长期保持着一种相对的平衡,它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分布特点,是有根据的,并不是什么人随心所欲地造成的。总之,人口分布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前提,改善人口分布也必须要创造一定的物质前提,归根结底都要同自然生态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生产布局特点相适应。
虽然中国现阶段的人口分布模式尚未从根本上脱离以往农耕时代的特点,但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其变化还是不小的。各省、区之间在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的对比上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这种变化除了来自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异外,还受到人口迁移的广泛影响。
从 50 年代到 70 年代,为了加强边疆和内地的经济、文化建设,全国进行了一系列颇具规模的人口迁移,促使有关省、区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口高速增长。如 1953~1982 年间,黑龙江人口猛增 1.75 倍,新疆、宁夏、内蒙古增长 1.5~1.7 倍,青海也达到 1.3 倍,这 5 个省、市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 4.7%提高到 7.2%;而对比之下,上海仅增长 0.3 倍,山东 0.5 倍,天津、江苏、安徽、湖南也仅在 0.6 倍左右,这 6 个省、市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 28.4%降至 25.6%。人口分布的这种变化,对改善生产力布局、开发自然资源以及建设边疆、巩固国防,都发挥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进入 80~90 年代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人口迁移方向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逆转,即从前一时期的由沿海指向内地和边疆转变为由边疆和内地指向沿海,从而造成一部分省、区人口增长率大幅度降低。典型的如黑龙江,1953~1982 年间增幅在全国 30 个省、市、区中高居首位,1982~ 1995 年却退居第 29 位,同期内内蒙古由第 4 位退居第 21 位,吉林由第 7 位
退居第 25 位,新疆、青海的序位也下降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沿海
省、区序位显著上升,最突出的是北京由第 14 位升至第 1 位,上海由第 30
位升至第 21 位,河北由第 27 位升至第 17 位。这一重大转变导致不少沿海省、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在经历了长时期的下降以后,止跌回升。相反,在北部边疆,黑龙江、内蒙古和吉林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引人注目地下降了,
① 汪康懋,中国人口场和中观经济,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983(4)。
这样的情况在它们的近现代人口发展史上还从未出现过。
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口分布总的说来一直都朝着均衡化的方向演变,就是说以往的人口稀疏区人口发展较快,稠密区则较慢,各地区的人口密度逐渐趋向于全国平均数。但近十余年来的新变化,逆转了上述均衡化趋势,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大概是史无前例的。
人口分布的均衡与否,可以通过不平衡指数①来表示,该指数越小,表明人口分布越趋于均衡。从下列数据中可以看出,不平衡指数多年来一直在不断地下降,到 80 年代初降至最低,此后即明显地止跌回升。见表 2.5。
表 2.5 中国人口分布不平衡指数
年份 |
1910 |
1933 |
1953 |
1964 |
1982 | 1995 |
---|---|---|---|---|---|---|
指数 |
3.99 |
3.69 |
3.60 |
3.49 |
3.43 | 3.54 |
毫无疑义,上述止跌回升不是偶然的,它是社会经济大变动在人口分布上的必然反映。过去,中国长期停滞于农耕时代,对土地的追求或者说粮食承载力是制约人口分布的最基本的甚至是唯一的因素,它促使人口分布均衡化或分散化(典型的如 19~20 世纪由关内对东北和内蒙古的大垦荒、大移民,以及 50~70 年代组织的许多次类似性质的人口迁移),目的在于不断地调节人和地,或者说人口与粮食承载力之间的比例关系。而自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生产力得到很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数以千万计的农民挣脱了土地和传统生产方式的束缚,在全国范围内涌动起人口迁移流动的大潮。种种事实表明,在土地的粮食承载能力之外,工业和商业的地理区位已开始对中国人口分布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传统的农耕时代分布模式,已经朝着一个新的工业化时代模式演化,它既包括城乡的对比关系,也包括不同地区之间的对比关系。这一转变虽然迄今还只是初步的,但今后可望逐步加速。如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引导中国的人口再分布,无疑是一个应予以高度重视的大课题。
关于未来几十年中国人口分布的演变,除城镇化以外,还有两个主要趋势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首先,东部沿海地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将明显增大,中部地区将减小, 西部地区仅有微弱上升。在各省、市、区中,广东和西藏预计人口增长幅度最大,新疆和海南次之,而四川、浙江和辽宁的增幅将最小,其中四川将是中国最早出现人口总量减少的一个省,它的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桂冠将戴在河南省头上。
其次,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将减小,平原将增大,这一点与前一趋势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中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区丘陵占总面积 71%, 人口占 58%,但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其比重却相当低,与平原的差距还在不断扩大。据统计,丘陵地区乡村人口人均粮食产量近年比平原低十分之一, 山区则低三分之一,人均工业产值相差更大,不少山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还远没有真正开始。广大山区除了在经济上陷于贫困外,生态环境也普遍遭到破
① 人口分布不平衡指数 U 的计算公式: 式中:n 为行政区数目,y 为各行政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x 为各行政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坏,有的已出现生态危机,其表现主要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水源枯竭,自然灾害频度烈度加大,石化或荒漠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山区的贫困和生态危机,是由历史、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造成的, 应予强调的是人口增长过多过快,超过了资源承载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当前实施的山区脱贫开发这一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必须重视人口合理再分布的问题,即针对广大山区人口超载、生态失衡,经济文化发展存在着诸多难以根本改善的不利条件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山区与平原的人口比例关系,在强调以艰苦奋斗、就地开发建设山区为主这个大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劳务输出、异地开发和人口迁移流动等途径,逐步、适度、有序地引导山区,特别是高、深、偏、远山区和石山区的剩余劳动力乃至部分人口向外部转移,既包括季节性流动,也包括永久性迁出,以减轻人口压力,休养生息,促使人口、经济和生态环境早日转向良性循环。
应该看到,山区在林业、畜牧业、采掘业、旅游业等方面有着自身的优势,但其人口承载量都不大,而在可以大量承载人口的种植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条件上,山区比平原都处于明显的劣势,这种劣势在相当程度上是天然的,难以改变的,不承认这一点,恐怕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人口的适度减压对山区确是必要的,否则将很难促其从根本上转入良性循环。在一些生存与发展条件十分恶劣的地方,特别是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山区,连温饱也很难实现。因此适当调整山区、平原的人口比例,不仅有必要, 而且在改革开放已十几年的今天也是有其可行性的。
首先中国的综合国力已显著增强,正逐步增大山区开发性扶贫的力度, 先富起来的平原地区有义务有必要也有能力支持山区,除资金、技术、文化外,也应包括在劳务市场的开放上向山区适度倾斜。其次平原人口迅速老龄化,加上劳动力的结构性缺口,需要新鲜血液的补充。第三,人口迁移流动已有很大发展,今后可望进一步扩大规模。第四,平原地区不仅工业开始起飞,农业潜力也很大,吉林、黑龙江、江苏等省粮食均有富余,这将为山区人口减压提供宝贵的物质空间。
近十余年来,应把人口合理再分布作为山区脱贫开发的重要措施之一, 已有了普遍的共识,不少地区已做了大量工作,如甘肃、宁夏、广西、广东、福建、山东、山西、河北、辽宁、浙江等,其中搬迁移民人数即达 100 余万, 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当然,山区人口再分布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复杂而又困难的工作,要随着国力增强,逐步、适度、有序地进行,若想一下子就对山区、平原的人口比例作大调整,则肯定会事与愿违。
二、人口的城镇化
人口按其地域分布类型区分为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两大类。人口的城镇化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对之起制约作用的主要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产业构成,此外,政治、历史、地理和人口因素也有一定影响。
国际上对于城镇人口的定义缺乏统一的标准,在中国其统计口径也多次发生变化。1990 年进行的第四次人口普查对此规定了两种统计口径:第一口径以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为城镇人口;第二口径以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和未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以及未设区的市所辖的镇和县辖镇的居民委
员会人口为城镇人口。按第一口径统计的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 53.2%,以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衡量,该比重明显过高,原因就在于它计入了大量乡村人口。按第二口径统计的城镇化率为 26.2%,作为一个全国平均数,它比较符合当前的生产力水平,与其他同类型的国家也较近似, 因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但第二口径也有缺陷,主要是它对设区的市和未设区的市采取了双重标准,从而降低了不同城市之间以及不同省、区之间的可比性。为资弥补,可采用在统计上最具连续性和可比性的市镇非农业人口为基数,考虑到市和镇皆应包括一定比例的农业人口,再除以某一修正系数,以此来确定城镇人口数量。在本书中,该系数定为 0.75,即城镇人口中,非农业人口占 75%,农业人口占 25%。这里所说的农业人口,指的是常住人口的 户籍统计口径,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按照上述办法修正的城镇人口数字, 可以较好地反映出中国人口城镇化的演变规律及地域差异。
旧中国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很低,新中国建立后才真正迈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小的波动,据此可划分出 3 个明显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到 1960 年。期内城镇化发展迅速,城镇化率由 1951 年的 11.8%上升到 1960 年的 19.8%。在 1957 年以前,发展态势基本上是健康的,与社会经济发展起了较好的相互促进作用。但此后出现了“大跃进”的失误,城镇人口增长过猛,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
第二阶段从 1960 年到 1978 年。城镇化出现了倒退和停滞。为了纠正“大跃进”的失误,60 年代初国家大量减少城镇人口,城镇化率到 1963 年降至16.8%。此后,“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使城镇化水平多年停滞不前,到 1978 年比重仅达 17.9%,只相当于 1958 年的水平。这表明,中
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白白损失了 20 年的宝贵时间,不少原先更为后进的国家这时都纷纷跑到了前面。在第二阶段中,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城乡人口之间惊人的大规模对流。一方面几千万城镇人口转变为乡村人口,另一方面总数略少一些的乡村人口转变成城镇人口,这种现象在世界人口史上亦属仅见。
第三阶段从 1978 年至今。期内受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展,产业结构亦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此促进下, 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1995 年已达到 29.0%,大体上达到工业化程度相仿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初步扭转了产生于前一阶段的城镇化严重落后的局面。由于受城市政策和统计口径的局限,数以千万计的乡村迁移流动人口, 尽管已进入城镇并已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但仍然只是“外来人口”或“暂住人口”的身份,没有被计入城镇人口。此外,有许多乡村中心居民点,特别是在相对发达的东部平原上,人口已达数千人,并以非农产业为主,但因未设镇的建制,仍被视为乡村人口。考虑到这些因素,中国真实的城镇化率可能还要再高若干个百分点。见表 2.6。一年两收。
表 2.6 中国人口城镇化的演变
年份 |
个数 |
人口(万人) |
城镇人口合计(万人) |
乡村人口 (万人) |
城乡人口比重(%) |
|||
---|---|---|---|---|---|---|---|---|
城市 |
镇 |
城市 |
镇 |
城镇 |
乡村 |
|||
1953 |
166 |
5402 |
4353 |
3372 |
7725 |
50535 |
13.3 |
86.7 |
1964 |
168 |
3148 |
8702 |
3672 |
12374 |
56748 |
17.9 |
82.1 |
1982 |
244 |
2660 |
14525 |
6106 |
20631 |
79761 |
20.5 |
79.5 |
1990 |
456 |
11935 |
21123 |
8528 |
29651 |
83397 |
26.2 |
73.8 |
1995 |
640 |
17282 |
26695* |
8479* |
35174 |
85947 |
29.0 |
71.0 |
注:1953~1990 年数据来源于人口普查。1995 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其中有*者为笔者推算数。
近十余年来中国城镇人口迅速增长的来源,主要是通过县改市、乡改镇
的途径新设置了一大批市、镇。从表 2.6 可见,80 年代以前中国城市数量增加很少,镇则减少过半,这种状况固然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有关,但在城乡划分标准上偏于保守,低估了城镇化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在指导思想上甚至有某种程度的“重农抑商”倾向,看来也是无可讳言的。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市、镇数量逐年迅速增多,1995 年与 1978 年相比, 市增加 2.3 倍,镇增加 5.1 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生产力得到大解放的喜人景象。
城镇人口迅速增长的另一个来源是城乡人口迁移。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1985~1990 年间中国人口迁移总量中由乡村迁往城镇的约占一半(由城镇迁往乡村的比重极小),年均达 300 万人,受普查统计口径所限,这一数字显然是偏小的,但在相当程度上也反映了乡村人口城镇化的强劲势头。
在城镇人口比重显著提高的同时,中国的城镇结构体系也得到了改善, 其总的态势是:大、中城市稳步发展,小城镇快速增长,城镇人口分布重心进一步向后者倾斜,这既适合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也有利于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通过这个过程,一个以大、中城市为枢纽,小城镇为城乡联系纽带,形成各类经济中心、组织合理的市场经济网络的格局,已初步成形, 为全国的社会经济包括城镇化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的城市和镇通常按其非农业人口规模分为以下几级:
200 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1995 年共有 10 个,它们是上海、北京、天津、沈阳、武汉、广州、哈尔滨、重庆、南京、西安,其中上海、北京、天津分别达 850 万、630 万和 490 万人,均进入了世界特大城市的行列。10 市合计占全国城镇人口总数 15.6%。该比重与 70 年代相比有所增大,反映出其中不少城市(如上海、广州、南京)在前一阶段多年陷于增长停滞甚至萎缩的不正常状况得到根本扭转。
100~200 万人的大城市,共 22 个,它们多为省会,还有一些是重要的工业中心,其中的成都、大连和长春预计将在近期内上升为特大城市。22 市合计占全国城镇人口总数 10.4%,比重比前期略增。
50~100 万人的大城市,共 43 个,合计占全国城镇人口 12.0%,比重有所减少。
20~50 万中的中等城市,共 192 个,合计占全国城镇人口 22.0%,比重比过去大幅上升(1982 年仅为 14.3%)。这主要是一大批经济相对发达的大县改市的缘故。此外,中等城市人口规模适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要求的
规模不大,又没有过于沉重的改造老城区的负担,因此大多颇具经济活力, 在一定的条件下,往往会出现超常的高速增长。
20 万人以下的小城镇,包括 373 个市和 17 282 个镇,合计占全国城镇人口 40.0%。该比重比过去减小,原因主要是大量居住在镇的地理实体内的农业人口,虽然已从事或兼营非农产业,但无法在日常户籍统计中自行取得非农业人口或城镇人口的身份。80 年代以来,全国镇的数量增加了好多倍, 而镇的非农业人口总数却增长甚少,这其中显然有某种程度的失真。但不管如何,短时期涌现出 1 万多个小城镇,在中国经济地理和人口地理中,无疑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中国的城镇化虽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国际上仍是一个相对后进的国家,不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 1950 年的水平或发达国家平均 1900 年的水平, 因而亟待今后有更快、更大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进一步增强对城镇化这一国际大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的认识,其次是要选择一条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处理好大、中、小城市之间的比例关系。在这方面,既要看到大、中型城市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上有着较高的经济效益,又要看到小城镇具有密切联系农村、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社会效益。对这二者畸轻畸重,均不利于中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是国家政治、经济的主要枢纽,起着中、小城市难以替代的“龙头”作用和“中心”作用。中国作为一个拥有 12 亿多人的国
家,现有百万人口大城市 32 个,数量虽然不算多,一个省不过分摊到一个, 而中国几乎所有的省都相当于世界上一些很大的国家。从最大城市上海的规模来看,其市区总人口略多于 1000 万,是世界十大城市之一,但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尚不足 1%,这一比重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低,不是低一点点,而是低了很多。全世界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平均有七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而该比重在中国以市区非农业人口计为十七分之一,以市区非农业人口除以 0.75 的修正系数计亦仅为十四分之一,相差整整 1 倍。这些都说明未来中国的大城市仍应有合理的发展,以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效益。当中国达到中等发达水平时,有十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中,可能是一个较恰当的比例。
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在过去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十余年出现带有一定补偿性的超常增长,是个很合理的现象。与大城市相比,小城镇有不少优点,但也存在着分散、占地广、难以获得规模效益的弱点。今后几十年中, 全国预计将有几亿乡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其中大部分都将由小城镇吸纳,因此需从战略性高度来认识加强发展小城镇的问题。这种加强,一是量, 二是质,相比之下后者更为重要。小城镇的数量还应逐步增多,其中要选择一批各方面条件较优者进行有重点的建设,尤其是全国现有 1700 多个未改市
的县,其人口达 7.1 亿,它们中的大部分县城如果能在若干年内逐步达到 20 万人左右的规模,合计可聚集 2~3 亿城镇人口,这无疑将在中国乡村人口的城镇化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目前上海郊县农村正在实施“三集中”,即工业向(市、县级工业)园区集中,耕地向(不同所有制的专业)农场集中, 人口向城镇集中。其他地区的农村也应逐步朝这个方向发展。
下个世纪中叶,当中国人口总量攀上约 15.7 亿的历史峰值时,平均城镇化率按低标准应达 60%,即相当于发达国家 1960 年的平均水平,大体上可认
为是“中等发达”。在现有水准上,城镇化率用半个世纪时间翻一番,应该是完全做得到的。届时全国城镇人口为 9.4 亿,比 1995 年增长近 1.7 倍,乡村人口为 6.3 亿,减少四分之一以上。前者的增量中,属于自然增长的只占很小一部分,而近九成将属于乡村人口的城镇化。21 世纪中叶,全国 10%的人口将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5%在 50~100 万人口城市中,10% 在 20~50 万人口城市中,35%在 20 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中,其余 40%为乡村人口,但其中近半数可望实现经济活动非农化。
中国城镇化率的地区差异从总的来看是东部最高,西部次之,中部最低; 此外,北方高于南方,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二、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是基本吻合的。而一些地理因素对此也有影响,如在生产力水平大致相近的情况下,寒冷地区的城镇化率高于温暖地区,干燥区高于湿润区,平原高于山区,这些因素主要通过影响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聚落分布特点,对城镇化水平间接地起作用。除三大直辖市(1997 年新增重庆直辖市)外,全国 27 个省、区可按城镇化率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城镇化水平较高。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3 省,城镇化率达 55%~ 58%。3 省多年来一直是国家重要工业基地,拥有许多特大型和大、中型工业城市,其中辽宁省中部地区是全国形成最早且最具规模的工业—城市集群之一。此外,3 省乡村聚落受自然条件影响,分布相对集中,规模也较大,易于向城镇化演变。广大林区聚落亦以小城镇占绝对优势。
-
城镇化水平中等。包括新疆、广东、宁夏、青海、湖北、江苏、山西、内蒙古等 8 省、区,城镇化率除新疆、广东达 39%外,其余均在 30%~33% 之间。8 省、区中有一半属国家主要工业基地,其农村也相对富裕,城镇化进展很快,其中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大、中、小城镇鳞次栉比,已初步形成为巨大的城市连绵区。另一半属少数民族地区和干燥区,其人均二、三产业产值超过内地许多省、区,加上乡村聚落也趋向于集中分布,客观上对城镇化有利。
-
城镇化水平较低。包括海南、山东、福建、江西、浙江、陕西、四川、湖南、安徽、甘肃、河北等 11 个省,城镇化率在 20%~28%之间。这些省长期以农业占绝对优势,迄今工业仍没有突出的全国意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偏低;此外,乡村聚落小而分散,均使城镇化受到限制。
-
城镇化水平很低,包括广西、河南、贵州、云南、西藏 5 省、区, 城镇化率在 20%以下,西藏仅为 12.5%。5 省、区生产力水平在全国皆处于最下游,其中河南、广西、云南人均二、三产业产值为全国平均数一半,西藏和贵州仅为四分之一。河南省是中国第二人口大省,又地处中原,地理位置很重要,但工业不发达,缺少大城市,全省三大城市郑州、洛阳、开封在全国仅分列第 18 位、37 位和 68 位,这同第二人口大省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
其余 4 省、区历史基础差,少数民族比重大,又处在山地高原,工业化和城镇化确实存在着不少客观上的困难,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实施山区内部人口合理再分布逐步予以推进。见表 2.7。
表 2.7 中国各省、市、区的城镇化率(%)
地区 |
1990 |
1994 |
地区 |
1990 |
1994 |
地区 |
1990 |
1994 |
---|---|---|---|---|---|---|---|---|
上海 |
66.1 |
90.2 |
青海 |
25.3 |
31.8 |
甘肃 |
20.8 |
21.8 |
北京 |
73.2 |
84.5 |
山西 |
26.7 |
30.5 |
湖南 |
17.4 |
21.2 |
天津 |
68.2 |
74.0 |
江苏 |
22.6 |
30.1 |
安徽 |
17.7 |
21.0 |
辽宁 |
51.4 |
57.6 |
内蒙古 |
35.5 |
30.0 |
四川 |
19.7 |
20.8 |
黑龙江 |
49.3 |
55.0 |
海南 |
20.6 |
27.6 |
河北 |
17.9 |
20.2 |
吉林 |
42.8 |
54.8 |
山东 |
26.8 |
27.5 |
广西 |
15.4 |
19.2 |
新疆 |
33.0 |
39.1 |
陕西 |
20.7 |
24.7 |
河南 |
15.2 |
18.8 |
广东 |
38.9 |
39.0 |
福建 |
22.7 |
23.9 |
贵州 |
20.1 |
17.2 |
宁夏 |
28.5 |
33.3 |
江西 |
20.9 |
23.8 |
云南 |
14.7 |
15.7 |
湖北 |
29.6 |
32.3 |
浙江 |
30.6 |
23.5 |
西藏 |
18.1 |
12.5 |
注:1990 年为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第二口径),1994 年为日常户籍统计的市、镇非农业人口数据(除以 0.75 的修正系数),这两套数据不完全可比。
三、人口的迁移和流动
人口迁移流动的适度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实现各种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最佳配置,在调节劳动力需求, 促进人口、资源和经济协调发展以及缩小地区差异上发挥杠杆作用。很明显, 如果人口不能按照自身规律实现迁移流动,一个相对统一、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此外,人口迁移流动对增强人口活力、改善人口素质也具有积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口迁移流动的发展是社会经济生活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在实施单一计划经济的 50~70 年代,人口迁移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和调控,在当时的情况下,大部分此类迁移对发展经济、巩固国防、开发内地和边疆均发挥了显著的积极作用。但受当时总的政治环境的影响,加上工作中对客观规律重视不够,也造成一部分人口迁移未取得应有的效益, 还产生出一些负面影响。
关于这一时期中国人口迁移的数量,缺乏完备的统计,笔者曾根据多种资料作过一个近似的推算,即 1950~1982 年间全国省际净迁移约 3 000 万
人,年均 90 余万。人口净迁出的省、市、区都位于东南半壁的人口稠密区, 净迁出量以四川、山东、安徽、河南最多,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南次之;人口净迁入的省、市、区多位于西北半壁的人口稀疏区,净迁入量以黑龙江、内蒙古、新疆最多,青海、宁夏、甘肃、陕西、北京、吉林等迁入强度也不小。
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整个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中国的人口迁移态势出现了一系列的新变化。
首先,是规模比过去显著增大。据 1987 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2~1987
年间全国省内跨市、县、镇的迁移人数年均为 485 万人,省际迁移为 126 万人;据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1985~1990 年间全国省内跨市、县的迁移人数年均为 460 万人,省际迁移为 217 万人。与前 30 年相比,具有一定
可比性的省际迁移规模分别增大了 0.35 倍和 1.00 倍。据最近的人口抽样调
查,1990~1995 年间全国省内、省际迁移人数分别达到年均 489 万人和 240 万人,规模又有所增大。
其次,是迁移方向发生重大逆转。过去,人口主要由东南半壁迁往西北半壁,由沿海迁往内地和边疆,而近年则逆转为由西北半壁迁往东南半壁, 由内地和边疆迁往沿海。第四次人口普查表明,1985~1990 年间省际人口净迁入的省、市、区主要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辽宁、江苏、海南和山东,而宁夏、新疆和青海虽仍为净迁入,但强度比过去已大大减小;人口净迁出的主要是广西、四川、黑龙江、甘肃、吉林、贵州、湖南、内蒙古、云南和陕西。与前期相比,人口的净迁出和净迁入发生了引人注目的颠倒。
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空间模式发生逆转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口经济形势及其在各省、市、区之间对比关系的显著变化。50~60 年代,虽然中国已开始实行工业化,但仍具有浓厚的农耕时代的特点,人口再分布的主要牵引力是人与地或者说人口与粮食的平衡,它促使人口从相对稠密区迁往相对稀疏区,尤其是广大边疆地区,那里人口少,荒地多,谋生之路广,对移民颇具吸引力。再加上国家生产布局的需要和政策的推动,均引发了由沿海指向边疆的移民潮。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整个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生产力的大发展,吃饭问题的初步解决,尤其是由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的转轨,都促使人口与粮食的平衡不再对人口再分布起主要牵引作用, 取而代之的则是资本、市场和区位。
在上述背景下,近十余年来沿海地区的人才、区位和历史基础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生产力高速发展;相比之下,边疆和内地不少地区受种种条件制约,在市场经济的启动上面临较多困难,加上人口膨胀,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地广人稀的优势,昔日“棒打獐子瓢舀鱼”的美好时光也一去不复返, 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与沿海地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典型的如1978 年黑龙江省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比山东高三分之二,这一差距是多少年
来吸引了千百万山东人“闯关东”的基本动因,可是到 1985 年,山东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反而超过了黑龙江,由此导致人口迁移方向在二者之间完全反转。
总之,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大环境确实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口迁移模式不能不受到它的深刻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乃是经济发展和投资水平。
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各省、区省际净迁移率与经济和投资水平有高度的正相关,与人口密度有一定的正相关,而与工农业资源则呈现负相关, 这确是发人深省的。计算表明:
净迁移率与 1985~1989 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秩相关系数为 0.6019, 除情况稍特殊的黑龙江、浙江、吉林和宁夏外,其余省、市、区为 0.8948。净迁移率与 1989 年人均社会固定资产与外商投资额的秩相关系数为0.7353,除去黑龙江和浙江后,其余省、市、区为 0.8699。以上两种正相关均十分明显。
净迁移率与 1985~1989 年人均食品产量的秩相关系数为-0.3530,表明食品产量越小,人口净迁入越多。净迁移率与 1985 年矿产资源已探明工业储量潜在经济价值的秩相关系数为-0.4230,表明人口迁移方向是从资源富集区迁往资源贫乏区。更值得注意的是净迁移率与人口密度的关系,在传统模式中,人口密度愈高,净迁出率愈大;人口密度愈低,则净迁入率愈大,二者
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负相关,从而导致人口分布均衡化。但据 1987 年 1%抽样调查,1982~1987 年间的省际净迁移率竟与人口密度呈现正相关,且秩相关系数达 0.6664,除去宁夏后更高达 0.7644,与传统模式完全颠倒。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中,因新疆和青海由 3 年前的净迁出转为少量净迁入,使秩相关数降至 0.3363,但保持正相关仍给人深刻印象。
迁移方向在沿海、内地、边疆之间的变动,反映的是全国范围内的总格局,具体到各个省、市、区,则又要受到空间距离、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主要迁入源和迁出地的关系,可在全国划出五大人口迁移圈:
华南华中圈:以省际迁入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的广东省为核心,还包括均以广东省为首位迁出地的广西、海南、湖南、福建、江西、湖北 6 省、区。迁移总量占全国 23%,人口大量净迁入。
华东圈:以省际净迁入率居全国第 2 位的上海市为核心,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 3 省,彼此均互为居一、二位的迁出地。迁移总量占全国 19%, 人口亦为净迁入。
华北圈:以省际净迁入率居首位的北京市为核心,还包括天津市和河北省。迁移总量占全国 11%,人口大量净迁入。
东北山东圈: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山东 4 省,均互为居前三位的迁出地和迁入源。迁移总量占全国 16%,进出大致平衡。
西南圈:包括四川、贵州、云南 3 省,互为首位迁入迁出地。迁移总量占全国 13%,人口大量净迁出。
其他省、区因多种原因迁出迁入方向较分散,如河南省和陕西省地处国土中央,其人口迁移都呈辐射状伸向四方,没有很明显的优势区域。
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有联系又有区别。据第四次人口普查的界定,“迁入人口”指的是在本地居住满 1 年的移民,未满者就是通常所说的流动人口, 而如果作广义理解,那些因业务、劳动、旅游、学习、开会、探亲、访友等原因短期离家赴外地活动的人们,也都包括在流动人口的范围之内。很明显, 流动人口增加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在 50~70 年代,受多种因素制约,中国人口的流动性是很低的,1965 年全国人均仅外出旅行 1.3 次, 行程仅 97 公里。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增强,1995 年人均外出旅行已达 9.7 次,行程 747 公里,比 30 年前都增长了 6 倍多。另据统
计,近年中国的流动人口总量高达 8 000 万人(加上未报漏报者,可能达 1
亿),平均每 15 个人中就有 1 人在流动,足见其规模之大。流动人口主要分
布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大中型城市里,其中上海和北京约达 300 余万人,与常住人口的比率已达 3∶1~4∶1,武汉约 150 万人,比率为 2∶1, 而深圳更达到大约 1∶1。
近年流动人口激增,与大量农民外出打工谋生关系至密,以致于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流动人口已经与外出的农民划上了等号。在 50~70 年代,受生产力水平和行政体制约束,中国农民的流动性极小,无论产业转移还是空间转移,规模都很微弱。80 年代初全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使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后,几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他们冲破了人均几亩地的束缚,形成了一股非农化的洪流。在 1988 年以前,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是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蓄水池”,其从业人员比 1978 年猛增 2.4 倍,
年均净增 672 万人,这一时期农民的转移基本属于“离土不离乡”,空间上
流动的规模还不大。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受全国总的经济形势影响,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出现负增长,迫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得不向外地流动,其规模大,来势猛,分布集中,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对于这一现象人们普遍用“民工潮”一词加以概括。此后,外出农民不断增加,总数由 80 年代初的 200 余万猛增至 1989 年的 2000 余万和 1993 年的 4000 余万,
1994 年后更突破 6000 万,其中近半数流至外省,对全国流动人口激增确实起了“主力军”的作用。
总的来看,近年中国人口迁移流动的大发展,是一个很正常的社会经济现象,并且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其主要表现是:
-
推动了产业非农化和人口城镇化,使其达到了从未有过的高速度。
-
满足了沿海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典型的如深圳、珠海两个特区城市,其人口增长率远远超过全国其他任何地区,所增长的人口中外来移民即占了九成以上。在上海和广东,外来劳动力在建筑、纺织等部门已占了很大比重,在许多服务性行业中他们也起了填平补齐的作用。
-
为内地疏解过重的人口压力和发展经济开辟了广阔途径。通过迁移流动,不仅获得巨额劳务收入的返回,还沟通了信息,开拓了产销渠道,引入了一些投资,对经济发展是很有利的,而且也为不久的将来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从沿海转向内地打下了基础。
-
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素质。人口迁移流动的发展,抑低了生育率,增大了人体基因的交换频率,有利于提高中国人的生理素质。移民们在迁移中经了风雨,见了世面,增长了才干,不少人从中脱颖而出,成长为新型的开放型人才。
近年来中国人口迁移流动的总的态势确是健康喜人的,一个统一的,能促进人口、劳动力及其他生产要素在计划流动和自由流动中达到最佳配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正在形成,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而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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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迁移流动总量仍然偏小,人口分布活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按总人口规模衡量的迁移流动率在世界上仍处于最下游,不仅远低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省内跨市县迁移率不足美国四分之一,省际迁移率不足八分之一),与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比较,也是偏低的,人口分布从总的看来仍具有显著的凝固性。
-
部分地区人口迁出或迁入强度过大,产生出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人口迁移流动是一种正常现象,并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但对一部分迁出区来说,较大强度的人口迁移在当地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也是客观事实,有的地方已出现土地荒芜、设备闲置、生产滑坡的情况,有的山村人口几乎全部迁出,成了“无人区”,或者只留下少数老弱病残者,给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有的地方人口外迁后,遗留下许多经济问题,如大量欠款无法追讨, 使国家和集体蒙受了损失。对迁入区来说,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消极影响虽属次要,但也不容忽视,如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受到冲击,增大了对就业、土地、住房、交通的压力等等,均应积极地予以综合治理。
-
人口迁移扩大了我国性别构成的地区差异,从而隐伏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国的高性别比地区与低性别比地区之间,在贫困地区与富裕地区之间,在山区与平原之间,已有的性别比差距可能还要进一步扩大,“马太效应”要继续增强。这种趋势对女性净迁出区的社会经济影响,很值得引起
重视,如果由此能促使当地人珍惜女性人口“资源”、增强保护女婴的意识, 当然是件好事,但也很可能因女性“资源”日趋紧俏稀缺,使婚姻关系中的畸形或非感情因素增多,反而对女性的权益和人格造成更大威胁。
- 高素质人才出现明显的逆向迁移,各地区人口文化水平的差异有所扩大。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原先文化教育程度愈高的地区,迁入者文化程度也愈高,原先文化程度愈低者,其迁入者的文化程度也愈低,也就是说,高素质人才正在由后进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表现出与传统模式正相反的逆向迁移特点。受此影响,我国人口文化程度一度缩小的地区差异又重新拉大。高素质人才的流失给后进地区各方面的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甚至出现了学校无人教书、医院无法开刀、机关难以正常运转的现象。面对这一形势,中央和有关地区的政府作了大量工作来稳定科技文教人员队伍,但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扭转高素质人才逆向迁移的总趋势。
我们认为,对于上述现象应该予以全面的和辩证的认识。首先要看到, 这类迁移是在改革开放大潮推动下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出现的,既然国家建设的重点已移向沿海地区,那就不可能不出现相应的人才流动,就全国作为一个整体而言,此类迁移是利大于弊的,这是因为同样一颗种子在肥沃土壤上可以比贫瘠土壤获得更高的产量。须知人才不是古董,古董时间越久价值越大,人才在生理上和知识上都很容易 衰老,创造力旺盛的年华是很有限的,如果条件一时还不具备,就应该让人才及早流出, 以利于人尽其才。而且人才和投资一样,也有一个群体效应的问题,只要体制理顺了,1 加 1 就可以大于 2。
此外,上述逆向迁移造成的冲击将有助于加深人们对知识和人才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因人才流失而面临某种困难的地区,应痛切地认识到,再像以往那样靠国家“内调”、“下放”、“支边”来无偿获得大量高素质人才的情况恐怕是不会再有了。当时这些行政性的人才内迁虽确有某种必要,也起了不小的作用,但无庸讳言,其中弊端也不少,并隐伏着导致后来发生逆向迁移的因素。事实上在大西北、大西南崇山峻岭中建立的许多工厂和科研单位,都是通过“异体移植”般的行政“外科手术”嵌入到当地的贫瘠土壤中的,它们尽管人才高度密集,但却犹如浮在水面的油珠,历二三十年之久,仍然不能在经济上、文化上、尤其是人员的心理意识上同反差极大的周围社区真正地融为一体,他们在迁入地出生的子女,即使已长大成人,同当地人依然泾渭分明,甚至格格不入。进入 80 年代,许多这样的单位都迁走了,看来这也是大势所趋。因此,有关地区必须立即把发展文教事业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地而不是表面地尊重知识,爱护人才,采取灵活的优惠政策广开才路,更多地以中短期的人才交流代替以往的永久性迁移,相信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一些地区人才逆向流动造成的困难是会逐步得到解决的。目前,中国正在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未来几十年
内,中国的生产力按人均计算将达到中等发达程度,数以亿计的农民将挣脱土地的束缚,投身到非农产业的广阔天地中去,城镇化会有巨大的发展,城乡人口迁移的规模将是以往任何时期都难以比拟的。在此过程中,生产布局面貌将发生一系列变化,沿海一带肯定将进入世界新兴工业化地区的行列, 内地和边疆丰富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将得到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要逐步转移到辽阔的大西南和大西北。未来几十年内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将发生巨变,不少地区将步入很深的老龄化社会,人口会长期保持负增长,而另一些
地区仍将保持一定的人口增长势头。这些都说明存在着进一步发展人口迁移的社会经济需求。关于未来中国人口迁移的规模和发展趋势,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是有几点是可以肯定的。
首先,有必要继续加深对人口迁移流动适度发展的重要社会经济意义的认识,坚决破除在此问题上一切与市场经济相抵触的保守观念,要看到生产力发展及其对人口和劳动力的需求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是始终存在的,而人口迁移流动正是调节这种不平衡的重要杠杆,其适度发展无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不少地区确实一再受到“民工潮”的冲击, 但不应就此认为全国人口迁移流动的规模过大了。正如前文中已指出的,中国至今实际上仍然是一个人口分布相对凝固化的国家,这种状况理应随着现代化进程逐步得到改善。
当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力要真正发达起来,还需要很长的历史过程,尤其是人口基数大,分布广,各个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口、资源和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矛盾和人口压力, 再加上人口分布本身所具有的惰性,所有这些制约人口迁移的因素均将长期存在。由于国情不同,中国也许永远也不会达到像美国那样高的人口迁移率。因此发展人口迁移既要积极,又要注重稳妥,尽量减少其负面影响。
其次,要看到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政府部门组织的人口迁移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一点同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是有区别的。中国经济、文化建设的规模将越来越大,许多地区将开展大规模的国土整治,生产建设的重点也将不断转移,所有这一切都需要一定规模的由政府组织的人口迁移相配合,其作用绝不是个人的、企业的和自发的人口迁移所能代替的。前文中曾提到最近几年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等省、区由政府组织进行了一系列贫困地区的环境移民,最近又开始了长江三峡大坝库区的大移民,都说明了这一点。据报道,自 1988 年到 1992 年,
全国通过有组织的调配工作,为经济建设各条战线输送人才 273 万人,其中
支持国家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 26 万余人,支援老少边穷地区 17 万余人,也说明由政府组织的计划性移民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由政府组织人口迁移必须十分慎重,今后除非很有必要,一般不必要再由政府组织大规模、远距离的移民,以适应实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在国家建设确有需要而生活条件又较差的地区,对移民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其劳动年限也不宜过长。政府的作用应更多地放在引导、规划、法治、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以及社会综合机制的健全上,也就是在人口迁移中只起间接的促进和辅助作用,具体事务包括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应由企业或移民本人按市场经济法则自行承担。
为了促进人口迁移发展,中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应逐步改革。在国外这种制度一般只具有掌握人口动态、证明公民身份、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在中国却增加了控制人口迁移、分配生活资料、引导就学就业等功能;二者相比,中国的户籍制度具有过多的附加功能以及固定性、等级性和价值化倾向,它不利于人口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迁移流动,必须逐步修改完善。
最后应予指出的是,制约中国未来人口迁移基本态势的因素,除了经济发展速度和生产力水平外,主要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关系和地区差异等方面。要看到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 工商业地理区位对人口和投资分布的影响已日趋增大,倘若不跳出本乡本土
那一隅之地,去寻求最佳的发展区位,就难以获得能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经济效益。近年来人口和投资大量涌向特区和沿海沿江开放城市,就体现了这个大趋势。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人口多,农民比重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处在相对的不发达状态,在这段长时间内,虽然工商业地理区位对人口迁移的影响会逐步增大,但对之具有更本质制约作用的同过去一样仍将是土地承载力或粮食生产能力,如看不到这一点,恐怕会出现大问题。发达国家绝大部分人口都集中在城市和工业地带,农业区人口则远为稀少, 中国无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演化,但这需要经历很长的过程,如操之过急将不利于人口迁移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相反,还会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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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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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焕庸.中国人口地理简编.重庆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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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焕庸.胡焕庸人口地理选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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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瑞传主编.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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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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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善余.人口垂直分布规律和中国山区人口合理再分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