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城镇化与小城镇发展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67%的人口生活居住在乡村; 同时,中国还是世界上集镇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因此,小城镇的发展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人类住区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国农村城镇化

中国农村城镇化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①“亦工亦农”阶段。1978 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土地联产承包制的顺利实施,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激发出来,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从而使土地对劳动力的吸纳强度大大减弱,产生出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同时由于城市工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也相当有限,所以,农民不得不自发地从事某些工副业,通过“亦工亦农”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得生产发展。由于此阶段对土地的依赖性仍相当强烈,绝大部分农民仍不愿完全放弃农业生产,所以城镇化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开始,而只显露出若干苗头。这一阶段大体上介于 1978~ 1980 年之间。②“离土不离乡”阶段。农村联产承包制的稳妥实施使农民对中央农村政策有了新认识,部分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开始不断从土地中游离出来,专门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在若干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大城市周围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苏南地区,乡镇企业开始获得较快发展。而在集体经济不够发达,但素有经商传统的地区,如温州地区,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个体经济则获得了长足发展。在侨乡和毗邻港澳地区,若干以合资联办为主体的村办企业也逐渐建立起来。这一阶段,部分农村劳动力基本上实现

了职业上的转变过程,但限于户籍管理上的限制,城镇的发展仍相当缓慢。这一阶段大体上介于 1980~1983 年之间。③“离乡不背井”或“进厂不进镇” 阶段。这是中国农村城镇化实质性的起步阶段。随着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迅速发展,乡镇工商业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向集镇务工、经商, 他们迫切要求解决迁入集镇落户问题。1984 年 10 月 13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镇务工经商,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各方面给进镇农民以帮助。这一措施大大加快了城镇化的步伐,但由于户口限制的解除仅限于县以下集镇,而这些集镇在地域上仍与乡村有着极密切的联系,在形态上、设施上也与乡村没有本质差别,所以对周围农民的吸纳力较弱,没有形成乡村到城镇的地域转变过程,大部分从事第二产业的职工仍然居住、或仍然愿意居住在集镇周围的乡村地区。但无论如何,这一阶段小集镇的发展却使产业在④“进镇又进城”阶段。乡镇企业的规模化发展要求企业进一步向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镇聚集,从而促进了经济和人口在空间上的集聚过程,导致了人口向较大城镇、特别是县城和城市的迁入。同时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也加速了土地规模经营的紧迫性, 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出来,加入到流动人口的行列。1988 年以来出现的“民工潮”实质上只是中国城镇化加速的一个序曲,真正的城镇化过程还会更加强烈。可以预测,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还会更大。据估计到 2000 年,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当在 2 亿左右。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必然会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另外户籍制度的改革也会引起现有城市的人口发展,加速人口的空间转换过程,实现农村人口进镇进城的梦想。中国这一阶段的农村城镇化过程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二、中国城镇化模式

依据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似可将中国城镇化模式作如下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