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上的偏差

  1. 对交通发展必须先行的客观规律认识不清。交通运输与通信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必须处于先行的战略地位;在物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过程中,交通是不可缺少的纽带和必要的前提条件,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交通的承受能力。但多年来并未按照这一客观规律安排部门间投资的合理比例和建设进度,每次经济建设过热都出现交通运输全面紧张,随之进行的经济调整交通并未得到有效的加强。

  2. 在指导思想上重视产值和速度,轻视效益和流通。往往只看到工业

眼前的直接经济效益,不重视交通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不愿把足够资金投向交通建设。80 年代以来中央财权下放、分灶吃饭,大部分财政收入由地方支配后,这种倾向更趋严重。

  1. 对交通运输供给能力的认识存在很大片面性。交通的产品是客货位移及信息的传递,其生产与消费处于同一过程,无法储存产品以适应消费的波动,而只能储存能力。因此运输线路能力利用率不宜超过 80%,港口能力利用不宜超过 70%,超过这一水平就会出现货物积压待运、旅客出行购票难的现象。我国主要铁路干线,沿海重要港口长期处于靠拼设备,吃老本,牺牲了效益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