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矩】

又叫“转矩”,是表示力对物体作用时,使物体发生转动或改变转动状态的物理量。力矩是矢量。力矩的大小等于力与从转轴到力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之乘积。如果物体所受的力不在垂直于转轴 O 的平面内,就必须把力分解成两个分力:一个分力与转轴平行;另一个分力是在转动的平面内。只有转动平面内的分力才可能改变物体的转动状态。因此,在力矩等于力跟力臂乘积的计算中,应理解力是在它的作用点的转动平面内的分 力。如这一点在力的作用线上,则力矩为零。如果若干个力同时作用在一个物体上,则合力矩是所有分力矩的代数和。一个处于平衡的物体,顺时针方向力矩的和等于逆时针方向力矩的和,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矩的单位是米·牛顿。其方向用右手螺旋法则决定。在中学阶段,因为只研究有固定转轴的物体的平衡,力矩就只有两种转向。规定物体逆时针转动的力矩为正,使物体顺时针转动的力矩为负。力矩愈大,使物体转动状态发生改变的效果就愈明显。用大小相同的力推门时,力的作用点离转轴愈远,且方向垂直于门,力臂愈大,则推门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