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有引力定律】

任何两物体间都存在相互作用的引力,引力的大小(F)与两物体质量m1、m2 的乘积成正比,与两物体间的距离(r)的平方成反比;引力的方向

是沿两个物体的联线方向。数学表达式为:

F = G m1m 2 。

r 2

其中 G 是对所有质点都有相同数值的普适常数,称为万有引力常数或万有引力恒量,简称引力常数或引力恒量。在国际单位制中,G 的公认值是 G

=6.67×10-11 牛顿。米 2/千克 2。牛顿运用开普勒定律提供的实验数据, 以及其自己在力学上的成就,进行了长期的观察、分析、研究于 1687 年正式发表了这一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这一定律中的物体指的是质点。如物体不能被看作是质点时,可看作是质点组,构成两物体的所有质点间引力的合力,才是两物体相互吸引的力。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定律中的两物体的“连线方向”。“两者之间的距离”等才有确定的意义。如果两物体是质量均匀分布或者各层的质量是均匀分布的球体时,可将此物体的质量看成集中于球心。

20 世纪以来发现在微观世界或高速运动的物体之间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将出现微小的差异,因此,爱因斯坦提出广义相对论,对牛顿万有引力理论进行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