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波动说】

关于光的本性的一种学说。第一位提出光的波动说的是与牛顿同时代的荷兰人惠更斯。他在 17 世纪创立了光的波动学说,与光的微粒学说相对立。他认为光是一种波动,由发光体引起,和声一样依靠媒质来传播。这种学说直到 19 世纪初当光的干涉和衍射现象被发现后才得到广泛承认。19 世纪后期,在电磁学的发展中又确定了光实际上是一种电磁波,并不是同声波一样的机械波。19 世纪 60 年代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在理论研究中发现,振动着的电荷或迅速交变的电流都会激起其周围的电磁场,并以波的形式向外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光速相同,从而提出光是电磁波的假说。1888 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兹用实验证明了电磁波的存在,从此奠定了光的电磁理论。这一理论能够说明光的传播、干射、衍射、散射、偏振等许多现象。但不能解释光与物质相互作用中的能量量子化转换的性质,所以还需要近代的量子理论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