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油的出口经营

  1. 国家统一安排出口的原油,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统一成交。

  2. 国家安排给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出口(还贷)的原油,原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代理出口改由中国联合石油公司代理出口。

  3. 国务院煤代没办公室出口的原油,仍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代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