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对承包工程、小成套设备出口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运 物资的管理

(一)经批准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项目的公司出运项目自用的国产设备、材料、施工机具以及劳务人员公用的生活物资,其中属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项目合同和国外企业批准证书规定的数量,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不需申领出口许可证。其中,设备、施工机具如复运回国,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连同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属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要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

如出运自用属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项目合同,按隶属关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中央部门外贸(工贸)公司,向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属地方各级公司、生产企业,无论属哪级发证机关发证的商品,一律向所在地省级发证机关申领。(二)承包工程公司出运的工程和生活物资, 必须是国外工程和劳务合作实际需的,不得多报,不得挪作他用或转卖。

(三)成套设备出口需带出项目自用属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成立设备出口合同,比照承包工程申领出口许可证办法,按隶属关系办理。十二、关于外籍旅客、港澳台同胞和华侨自带外汇在我国内购买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