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领证单位 |
领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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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数量 A |
已领数量 B |
本次领取 配额数量 C |
余 量 E E=A-B-C |
配额价格 D |
配额使用费余额F F=D × C × 90% |
发 证 机 关 签 注 栏 |
签发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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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许可证 时 间 |
领取许可证 数 量M |
余量N N=C-M |
签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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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招标委员会留存(白色)、第二份发证机关留存
(黄色)、第三份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份招标办公室留存(兰色)]。序,我部印制了《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作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现将其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办公室须使用统一印制的《证明书》;
二、在统一使用部计算中心设计的电脑打印软件打制《证明书》时,若出现打印故障,各招标办公室及时向有关发证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故障原因和打制错误的《证明书》的打印序号和流水号,以存档备查。三、《证明书》共一式四份,第一份(白色)由招标委员会留存,第二份(浅黄色) 由发证机关留存,第三份(粉色)由中标企业留存,第四份(蓝色)由招标办公室留存。特此通知。
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样书见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