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证明书
申请单位注册号: 申请人郑重声明:
申请书
证书号
本人被正式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
本申请书及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本人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企业名称 |
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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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H.S.编码(六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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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FOB 总值(以美元计) |
最终目的地国/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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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运日期 |
转口国(地区) |
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请在适用外划“√”)
一般贸易 |
三来一补 |
其它贸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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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 |
三资企业 |
国营企业 |
三资企业 |
国营企业 |
三资企业 |
包装数量或毛重或其它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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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划“√”) |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
加工装配证明书 |
现提交中国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一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一正三副, 以及其它附件 从,请予审核签证。
申 请 单 位 盖 章 申 领 人 ( 签 名 )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