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有进口成份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有进口成份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自 199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现制定含有进口成分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如下: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
第一类 活动物和动物产品 |
||||
第 3 章 03.03 |
冻鱼卵 |
取卵、分选和冷冻 |
||
03.04 |
鲜的、冷藏的或冻藏的鱼片和其它鱼肉(不论是否切 碎) |
清除内脏和剔骨剌 |
||
03.06 |
虾仁、蟹肉 |
去皮壳和冷冻 |
||
03.07 |
冷冻的或干的墨鱼、鱿鱼及章鱼 |
清除内脏,冷冻或干燥 |
||
第 5 章 05.04 |
动物肠衣 |
清洗,分拣,盐渍或干燥 |
||
第二类植物产品 |
||||
第 8 章 08.01 |
腰果仁 |
去壳和去皮 |
||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和醋; 烟草及加工的烟草代用品 |
||||
第 17 章 17.01 |
砂糖和绵白糖 可可脂,可可油;可可粉; 巧克力及其它含可可的食品 |
由原糖制成 |
||
第 18 章 18.04 |
~ |
由可可豆制成 |
||
18.06 |
||||
第 24 章 24.02 |
~ |
品 |
雪茄烟及卷烟;其它烟草制 |
由烟草制成 |
24.03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
||
第 28 章 28.01 ~ 28.51 |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 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 物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上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 厂价的 75% |
第 29 章 29.01 ~ 29.42 |
有机化学品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 出厂价的 75% |
第 30 章 30.03 |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份混合而成供治疗或预防用的成药,未以标定剂量包装或 非零售包装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30.04 |
用于治疗或预防用的含有混合或非混合的成药(不包括税目 30.02 , 30.05 或 30.06 项下的商品),包装或标定剂量或多种形状或以零 售方式进行包装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第 31 章 31.01 ~ 31.05 |
肥料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口出厂价 的 75%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 32 章 32.01 ~ 32.15 |
鞣料和染料提取物;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它着色材料;漆和清漆; 油灰和其它胶粘膏;墨类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第 33 章 33.01 ~ 33.07 |
香精油和树脂香膏,香料制品和化妆盥洗制品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第 34 章 34.01 ~ 34.07 |
皂类,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 经过调制的蜡、上光蜡和擦净剂,蜡烛及类似品,塑料用膏泥、“牙科蜡模及以石 膏为基料的牙用制品”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第 38 章 38.01 ~ 38.23 |
杂项化学产品 |
使用本税目号以外的原料制成;也可使用本税目号项下的进口原料,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 橡胶及其制品 |
||
第 39 章 39.17 ~ 39.26 |
塑料制品 |
由塑料原料加工成型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 40 章 40.07 ~ 40.17 |
橡胶制品 |
由橡胶板、片、条材料制成 |
第八类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旅行用品、手 提包及类似盛具 |
||
第 41 章 |
皮革 皮革或 再生 皮革、塑料薄膜、纺织材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全部或主要以此材料覆盖的衣箱、提箱、小手提箱、公文包、分务包、书包、眼镜盒、望远镜盒、乐器盒、照相机盒、枪套及类似的盒套; 钱夹、地图盒、烟盒、工具盒、运动袋、珠宝盒、刀叉餐具及类 似盛具 |
鞣制或复鞣,整饰 |
41.04 ~ 41.07 |
||
裁剪、缝制、成型 |
||
第 42 章 |
||
42.02 |
||
42.03 |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成的服装制品及服装附属用品 |
裁剪、缝制 |
第 43 章 43.02 |
未缝制或已缝制的 已鞣毛皮 |
鞣制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43.03 |
毛皮制成的服装制品、服 装附属用品及其它制品 |
裁剪、缝制 |
43.04 |
人造毛皮制品 |
裁剪、缝制 |
第十类 纸、纸板及其制品 |
||
第 48 章 48.17 |
纸或纸板的信封、封缄信片、素色明信片和通信卡;纸或纸板制的盒子、纸袋、纸夹 和文件夹,包含各种纸制文具 |
裁切,装订或印刷 |
48.18 |
卫生纸、纸手帕、面巾纸、餐巾纸、纸尿布、止血塞、纸床单及类似的家庭、卫生或医院 用品 |
裁切,消毒 |
48.19 ~ 48.23 |
纸、纸板及其制品 |
裁切,装订或印刷 |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和纺织制品 |
||
第 51 章 51.06 ~ 51.10 |
毛纱、毛线 |
由毛纤维或毛条经纺制 |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51.11 ~ 51.13 |
毛的机织物 |
织造 |
第 52 章 52.04 |
棉制缝纫线 |
由两股或以上纱捻制 |
52.05 ~ 52.07 |
棉纱 |
由纤维轻纺制 |
52.08 ~ 52.12 |
棉机织物 |
织造或印染 |
第 53 章 | 麻纱线;其它 |
由纤维轻纺制 |
53.06 ~ |
植物纺织纤维纱线 |
|
53.08 |
||
53.09 ~ | 麻机织物;其 |
织造 |
53.11 |
它纺织用植物纤维 |
|
机织物 |
||
第 54 章 54.01 |
化学纤维长丝纺制的缝纫线 化学纤维长丝 纱线 |
由两股或以上长丝捻制 |
54.02 ~ |
纺丝 |
|
54.06 |
||
54.07 ~ |
化学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 |
织造 |
54.08 |
||
第 55 章 55.08 |
化学纤维短纤纺 制的缝纫线 |
由两股或以上纱捻制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55.09 ~ 55.11 |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 纱线 |
由纤维或化纤毛条经纺制 |
55.12 ~ 55.16 |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 |
织造 |
第 56 章 56.03 |
无纺织物 |
成网至成品 |
56.07 |
麻或合成纤维纺制的线、绳、索、缆 |
由两股或以上纱、线捻制或纺 织 |
56.08 |
线、绳或索结制的网 料;纺织材料制成的渔网及其它网 |
编结或织造 |
第 57 章 57.01 ~ 57.05 |
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它铺地制品 |
由纤维或纱、线经织造 |
第 58 章 58.01 ~ 58.09 |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 花边;装饰毯;装饰带 |
织造或编结或粘合或簇绒 |
58.10 |
成匹、成条或成花纹图案的刺绣品 |
经刺绣,所用进口原料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58.11 |
经绗缝用纺织材料与胎 料组合制成的被褥状纺织品 |
裁剪、缝纫、绗缝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
第 59 章 59.01 ~ 59.07 |
浸渍、涂层、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 |
由机织或编织物制成 |
|
59.09 ~ 59.11 |
工业用纺织制品 |
织造或针刺 |
|
第 60 章 60.01 60.02 |
~ |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
针织或编结 |
第 61 章 61.01 61.14 |
~ |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 |
裁剪、缝纫至成衣或针织或编结 |
61.15 ~ 61.17 |
针织或钩编的袜类,手 套类,衣着附件和零件 |
裁剪、缝制或针织或编结 |
|
第 62 章 62.01 ~ 62.11 |
装 |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 |
裁剪、缝纫至成衣 |
62.12 |
胸罩、束腰带、紧身胸衣、吊裤带、吊袜带、束袜带和类似品及其零件,不论是否针织 或钩编的 |
钩编的经编结; 其它的经裁剪、缝制或针织,所用进口原料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75% |
|
62.13 ~ 62.15 |
非针织和非钩编的手帕, 披巾、头巾、围巾、披纱、面 纱及类似品,领带和领结 |
裁剪、缝制或针织,所用进口原料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62.16 62.17 |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手套类 衣着附件和零件 |
裁剪、缝制 裁剪、缝制,所用进口原料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75% |
第 63 章 63.01 |
毯子及旅行毯 |
织造 |
63.02 ~ 63.04 |
床上、餐桌、盥洗及厨房用的织物制品;窗帘(包括帷帘)及帐幔;帘帷或床上帷; 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 |
裁剪、缝制或针织或编结, 所用进口原料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63.05 |
货物包装用袋 |
纺织或织造,裁剪,缝合 |
63.06 |
天蓬及遮阳蓬;帐蓬;风帆,充气褥垫 |
裁剪,缝制或粘合,装配 |
63.08 |
由机织物和纱线物组成的零售包装成套物品,不论是否带有附件,用以制作小地毯、挂毯、绣花台布、餐布、或类似纺织制 品 |
裁剪、缝制或针织或编结 |
第十二类 鞋;帽;伞;人造 花;人发制品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 64 章 64.01 ~ 64.06 |
鞋类 |
制鞋面或鞋底,合成 |
第 65 章 65.03 |
毡帽和其它毡制帽类 |
热压定型 |
65.04 |
用任何材料的条带编结成的帽子及其它帽,不论是否 衬里或装饰物 |
裁剪、缝制或编结 |
65.05 |
针织或钩编,或用花边或 其它细片状纺织物制成的帽子 |
针织或钩编或缝制 |
65.06 |
安全帽、橡胶或塑料制帽 类 |
裁料、成型 |
第 66 章 66.01 |
雨伞、阳伞(包括手杖、伞、庭园伞及类似的伞) |
裁切伞面、装配第 |
67 章 67.02 |
人造花卉 |
成型、组合 |
67.04 |
假发 |
编结,缝制或粘结 |
第十三类 玻璃及其制品 |
||
第 70 章 70.09 |
镶框的玻璃镜,包括后视镜 |
裁镜片,制框,装配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
70.18 |
玻璃珠、仿珍珠、仿宝石或 仿半宝石 |
切割,琢磨或包镀,镶装 |
|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 宝石,贵金属,包镀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 |
|||
第 71 章 71.13 ~ 71.15 |
饰 |
贵金属、包镀贵金属制的首 |
制模或倒模,镶嵌或成型,抛光, 电镀 |
71.16 |
珍珠及宝石制品 |
钻孔或切割,琢磨或镶嵌或穿串 |
|
71.17 |
仿制首饰 |
倒模或切割,胶粘或包镀,抛光 |
|
第十五类 贱金属制品 |
|||
第 73 章 73.23 |
钢铁制的桌子、炊具及其它家用制品及其零件 |
切料、成型、表面处理 |
|
第 82 章 82.01 82.15 |
~ |
贱金属制的工具、器械、刀具、餐匙和餐叉及其零件。切料或铸 造,机械加工,表面处理 |
|
第 83 章 83.01 83.11 |
~ |
贱金属杂项制品 |
切料,成型,表面处理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十六类 机电类 |
||
第 84 章 84.14 |
电风扇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84.15 |
空调器 |
制造壳体、总装 |
84.18 |
冰箱、冷藏箱及其它冷冻及冷藏设备 |
制造壳体、组装 |
84.23 |
衡量器(人体秤及其它秤) |
制造壳体、组装 |
84.50 |
洗衣机 |
制造壳体、组装 |
84.52 |
非家用缝纫机 |
制造壳体、组装 |
84.70 |
计算器 |
焊接、装配 |
第 85 章 85.01 |
输出功率 37.5 瓦以下 的电动机 |
绕线、装配 |
85.04 |
变压器、变流器、电感 器 |
绕线、装配 |
85.08 |
自带电机的电动手工工具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85.09 |
自带电机的家用电动器具(吸尘器、打蜡机、搅拌机、 磨碎机等)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 厂价的 75% |
85.10 85.12 |
电动剃须刀及电动毛发 推剪 机动车辆的照明和信号 装置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制外壳、装配 |
85.13 |
自供能源的手携式电灯 |
制外壳、装配 |
85.16 |
电热水器、电热理发用具 (电吹风、电卷发器)和干手器;电熨斗;其它家用电热器 具(面包炉、制咖啡器) |
制外壳、组装 |
85.17 |
有线电话和电报设备,包括有线载波通讯设备 |
插件、焊接、装配 |
85.18 |
麦克风及其座架;扬声器; 头戴受话器、耳机、麦克风和喇叭组合装置;音频放大器;声音 放大器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85.19 |
唱机、盒式磁带放音机及其 它声音重放设备 |
制外壳、装配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85.20 |
磁带录音机和其它录 音设备 |
插件、焊接、装配 |
85.21 |
录像机和放像机 |
插件、焊接、装配 |
85.23 ~ 85.24 |
录音带、录像带、磁盘 |
制外壳、裁切、绕带、装配 |
85.25 |
无线电话、对讲机 |
插件、焊接、装配 |
85.27 |
收音机、收录机、汽车接收机、钟控收音机 |
插件、焊接、装配 |
85.28 |
电视机 |
插件、焊接、装配 |
85.34 |
印刷线路板、制版、腐 蚀、打孔 |
|
85.41 |
二极管、晶体管;光敏半导体器件;发光二极管 |
焊接、封装 |
第 87 章 87.12 |
非机动的双轮自行车和其它自行车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 厂价的 75% |
87.14 |
鞍座 |
裁切或模压,装配 |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计量、医疗仪器及设备、钟表; 乐器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 90 章 80.04 |
供矫正视力、保护视力或其它用途的眼镜、护 目镜及类似品 |
磨镜片、制框架和装配 |
80.06 |
照相机、闪光灯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0.09 |
装有一个光学系统的或接触式的感光式影印设备和热敏式复印设 备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0.19 |
按摩器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0.28 |
工业用电量计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 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0.30 |
万用表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第 91 章 91.01 ~ 91.02 |
表类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1.03 ~ 91.05 |
钟类 |
制钟壳和装配 |
91.08 |
已组装的完整表芯 |
经全部组装工序和进口零部件价值 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第 92 章 92.07 |
电生音和电放音乐器 (如电风琴、电吉它、电手风琴) |
插件、焊接和装配 |
第二十类杂项制品 |
||
第 94 章 94.04 |
睡袋 |
裁剪和缝制 |
94.05 |
它处未列明的灯具及照明 装置包括探照灯、聚光灯及其零件 |
制灯架和装配 |
第 95 章 95.02 |
人形玩偶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95.03 |
玩具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95.04 |
室内游戏用品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的 75% |
95.05 |
圣诞节用品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95.06 |
室外运动及游戏用品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续表
税目号 |
商品名称 |
主工制造、加工工序或其它要求 |
---|---|---|
95.07 |
渔具 |
经全部加工成型和进口原料、零部件价值不超过制成品出厂价 的 75% |
第 96 章 |
动物、植物或太物质雕刻材料制品 |
|
96.01 |
雕刻 |
|
~ 96.02 |
||
96.05 |
供个人梳妆、缝纫、清洁鞋和衣服用的成套旅行 用品 |
进口原料、配套用品的价值不过全套用品出厂价的 75% |
96.06 |
钮扣类 |
由金属片、板、条或塑料颗粒制成 制链带和装链齿 |
96.07 |
拉链 |
|
96.13 |
纸烟打为机及其它打火机,不论是否机械还是电气的 |
制外壳和装配 |
96.17 |
带壳的真空瓶和其它真 空器皿 |
外壳由金属片、板或塑料颗粒经 冲压或模塑制成和装配 |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