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目录

  1. 小麦;

  2. 原油;

  3. 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煤油;

  4. 化肥,指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 (5)橡胶,指天然橡胶;

(6)钢材,指板材,线材,型材,管材,马口铁; (7)木材,指原木;

  1. 胶合板,不包括单板,装饰面板,贴面板;

  2. 羊毛,指原毛,洗净毛,毛条;

  3. 腈纶,指腈纶短纤维,毛条,丝束; (11)棉花,指原棉;

(12)烟草及制品。

注:1.目前小麦仅核定由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良丰谷物进出口公司经营;原油、成品油暂核定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和中国联合石油公司经营;烟草及制品核定由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经营。2.凡经营进口上述 12 种商品,涉及国家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 须按有关规定申领进口许可证;涉及国家实行自动登记管理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证明。海关凭许可证或登记证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