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配额的计算和统计

第十五条 对各协议国家,配额均以日历年度计算。

第十六条 纺织品出口证书的统计工作按经贸部制定的《对纺织品设限国家发放出口证书进行电脑跟踪统计的施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