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直属商检 局:

从今年 3 月 1 日起,香港贸易署将对我供港冻肉禽试行新的入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入口商须凭盖有深圳商检局(1)号放行章的商检证书正到贸易署办理入口证,改变目前无商检证书也可先签发入口证的做法。冻肉禽入口报关时,入口商须向香港海关提供贸易署发的入口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入口。

香港贸易署新的管理规定配合了外经贸部《关于内地对港澳出口供应冻肉禽有关规定的通知》〔(93)外经贸管发第 365 号〕,对有力打南输港冻肉禽的违章出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适应上述新的变化,做好各项衔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外经贸委(厅)须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要求并督促各出口企业在落实货源后,尽早向本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确保在发货前有足够时间办好商硷证并送达深圳商检局核查加盖(1)号放行章, 再由香港五丰行办好入口证。

二、各地商硷局对这项工作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在接到出口企业的报验申请后,尽快办理检验和出证手续,常规检验一般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深圳商硷局要继续执行《供港冻肉禽出口配额与商硷证书核查实施办法》

(<93>外经贸穗特三字第 057 号),认真并抓紧做好核查工作。

三、香港五丰行负责及时取回盖有深圳商检局(1)号放行章的商硷证书, 并及时递送香港贸易署输入口手续。取得入口证后须即通知有关出口企业发货。四、各出口企业接到香港五丰行办好入口证的通知后,方可发货,切勿先发货后办商检证书或未接到五丰行通知发货,以免货物滞留深圳压站,造成经济损失。五、上述办法自 1995 年 2 月 15 日起执行,请各地外经贸委(厅) 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各出口企业。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