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63 中国各省区城镇规模等级体系的 3 项指标(1980)

代号

省区

首位城市规模

(万人)P

城市首位比(%)

R

不平衡指数S

代号

省区

首位城市规模

(万人)P

城市首位比(%)

R

不平衡指数

S

1

京津冀

454.8 32.23

0.7373

14

湖 北

257.5

37.61

0.6405

2

山 西

120.6 32.94

0.7037

15

湖 南

81.2

14.65

0.5375

3

内蒙古

83.7 17.60

0.5773

16

广 东

228.9

28.52

0.6456

4

辽 宁

284.4 23.99

0.6563

17

广 西

49.4

14.80

0.6885

5

吉 林

126.4 18.13

0.5559

18

四 川

186.2

20.05

0.6611

6

黑龙江

205.0 19.25

0.6533

19

云 南

97.5

29.63

0.7058

7

苏 沪

598.3 41.79

0.6895

20

贵 州

81.4

26.85

0.7184

8

浙 江

87.9 18.69

0.6355

21

西 藏

10.8

48.10

0.8930

9

安 徽

51.8 10.61

0.6168

22

陕 西

153.2

40.74

0.7710

10

福 建

66.5 18.23

0.6202

23

甘 肃

105.2

43.31

0.8165

11

江 西

80.0 19.12

0.6592

24

青 海

45.1

69.75

0.9183

12

山 东

97.9 14.56

0.7540

25

宁 夏

22.0

38.24

0.8441

13

河 南

81.9 12.45

0.5925

26

新 疆

86.2

27.45

0.7160

的逐步判别法,得到最佳的分类结果(图 63)。逐步判别法是通过计算机对研究人员的初始分类建立判别函数,然后不断纠正不正确判断的一种分类方法。

经过几次调整,26 个省区被分为 6 个类型(表 64):

第Ⅰ类是沪、京、津三个超大城市所在的 2 个省区。虽然首位比较大, 但各规模级城镇发育完善,更有多个大中型规模的核心城市带动地方经济, 小城镇也很发达。是中国的政洽、经济核心区。可称为高级首位型,以苏沪最典型。

第Ⅱ类是辽、黑、鲁、川、粤 5 个省区。它们也有强大的中心城市,而且高位次城市不止一个,其它等级的城镇也基本齐全。首位比和不平衡指数都属中等,是中国经济相对发达或经济规模较大的省区。属于中级平衡型。

第Ⅲ类是中国重点开发的 2 个内地省区湖北和陕西。首位图 63 中国省区城镇规模等级体系的分类(1980 年)

城市武汉、西安早先就是超越本省意义的大区中心城市,省内二级中心不够发育,新中国成立后中小城镇虽有发展,仍不足以改变首位比大的特点,称为中级首位型。

第Ⅳ类有湘、内蒙古、豫、吉、皖、闽、浙、赣、桂等 9 个省区。中小城镇较多,第一位城市的规模相对于全省的人口规模来说并不突出,甚至很多情况下偏小,首位比和不平衡指数在各类型中最小,是中国过去工业投资相对较少的农业省区的类型(吉林例外),称为初-中级平衡型。

第Ⅴ类有晋、云、贵、新、甘等 5 个省区,原来经济比较落后,除山西外,多数位于边远地区。解放后开发性投资较多,省会城市的高速度增长是这些省区城镇体系变化的最大特点。属于开发中的初-中级不平衡型。第Ⅵ 类省区青海、西藏、宁夏人口稀少、经济落后,城镇体系很不发育,数量不多的城镇人口高度集中在规模不大的省会城市,

表 64 中国省区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分类结果(1980 年)

类别

省区数

省区代号

省区名

判别的先

验概率

特点

附:初始

P

R

S

分类类别

2

l

7

京津冀

苏 沪

1.00

1.00

特大

4

辽 宁

1.00

6

黑龙江

1.00

5

12

山 东

0.99

18

四 川

0.99

16

广 东

0.88

2

14

湖 北

0.84

22

陕 西

0.63

15

湖 南

1.00

3

内蒙古

1.00

13

河 南

1.00

5

吉 林

1.00

9

9

安 徽

1.00

10

福 建

1.00

8

浙 江

0.93

11

江 西

0.99

17

广 西

0.89

2

山 西

0.97

19

云 南

0.96

5

20

贵 州

0.96

26

新 疆

0.96

23

甘 肃

0.79

24

青 海

1.00

3

21

西 藏

1.00

特大

特大

25

宁 夏

0.86

首位比和不平衡指数特大,属于初级首位型。

以上 6 个类型的差异,可以用 6 个典型省区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曲线直观地表现出来(图 64)。这 6 条曲线的第一大城市的规模级由大到小递变, 以苏沪最大,超过 500 万,以西藏最小,只是 10 万级。城市首位比基本上高低交替出现,以西藏最高,湖南最低。规模分配的不平衡系数,以湖南最小,向两侧增大,西藏特大。

图 64 6 个典型省区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