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3 三大地域城镇人口在全国的比重变化

地 区*

面积(%)

人口(%)

占城镇人口比重(%)

1980 年

1954 年

1957 年

1980 年

1990 年

东部沿海

13.58

41.05

52.7

51.1

45.6

46.8

内 地

31.35

52.83

42.6

43.5

46.5

45.8

边远地区

55.07

6.12

4.7

5.4

7.9

7.4

* 此处东部沿海包括辽、京、津、冀、鲁、沪、苏、浙、闽、粤、桂、琼,边远地区包括内蒙古、甘、青、宁、新、藏,其余为内地。

还有一种相当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东西部之间城镇化水平的差距太大,内蒙古、新、青、藏等边远地区面积占全国一半以上,但城市稀少,城镇化程度极低,虽然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布局和城市发展注意平衡的原则, 城镇化程度在沿海和内地之间仍然相差悬殊,效果不大。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什么是城镇化的均衡与不均衡发展,以及怎样衡量均衡与不均衡的程度。

为了分析这一问题,可先用图 27 的方法确立一个衡量全国城镇化地域差异程度的指标——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I。图中横座标X代表各地域单元的面积占全国面积的比重,纵座标 Y 是各地域单元 1980 年城镇人口占全国城镇总人口的比重。点位落在对角线上的省区,两指标数值相等,表示城镇人口与它的面积相适应。落在对角线以上的省区是城镇人口比重大于面积比重,称为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正。相反,落在对角线以下的省区称为城镇化不平衡指数为负。每点位距对角线的垂直距离为:

d = 2 (Y − X ) = 0.707(Y − X )

(1)

i 2 i i i i

综合考虑全国各省区的状况,可得到全国对面积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Ia 为:

Ia =

(2)

此处 n 以 29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为了前后比较,海南与广东合而为一)。

用同样的方法,只需横座标分别改变为各地域的总人口、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农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在全国的比重,也就分别得到全国对其它因素而言的各种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均衡不均衡是一种空间现象,必须有一个参照系才具有实际意义。

图 27 说明,从空间面积的角度看,中国城镇人口分布的不平衡性确实相当严重:西部诸省区特别是新、内蒙古、青、藏地域辽阔,城镇人口甚少, di 负值的绝对值很高;而东部各省区都在对角线以上,尤其是辽、沪、苏、京、津与边远省区相比处在另一极端,di 的正值很高。全国对面积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 Ia 在 1980 年高达 3.4751。

图 27 中国对面积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分析

然而,城镇化的发展是不能单纯从空间面积来看的。因为同是地表空间,城市发展的地理条件差得太远了,而中国却是世界上地理条件的区域差异最为悬殊的国家之一。追求城镇和城镇人口在空间面积上均衡分布的论点可称作“绝对均衡论”,这在中国是不可能达到的。

城镇分布首先是人口分布的一种形式,有人居住的地方才能有城镇分布。从人口分布的基础上来看城镇分布,同年中国城镇化的不平衡指数骤降到 Ip=1.4680。而且西北边远省区城镇人口在全国的比重超过了其人口在全国的比重,因此它们的城镇化水平并不低,而是相对较高;但东部许多人口稠密省区反而偏低(图 28)。

图 28 对人口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分析

人口分布又不能离开用于维持生存的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同耕地又由于水热条件不同有不同的复种率,表现出不同的生产能力。城市发展的农业基础中,粮食生产的状况又具有特殊的作用。综合的农业发展水平除种植业外,还包括林、牧、副、渔,尤其是工副业发达的地区,人口从农村向城镇的转化会更顺利一些。从这些因素的空间格局来考察中国城镇化的地域差异,情况又有变化。同年中国对于耕地面积、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分别下降到 1.3988、1.3975 和 1.4051,对于农业总产值而言的不平衡指数只有 1.3111。①

图 29 对工业净产值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分析

城镇作为区域的经济中心,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历史基础、技术

① 这四个与农业有关的不平衡指数,在计算时,把京津冀和沪苏分别合并,因为这样更符合实际。

水平、协作配套、产业结构等条件的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城镇人口所创造的价值是不等的。城镇化并不是目的,它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力量,应该追求经济效益。若以 1980 年各省区工业净产值在全国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的地域差异,用前面的数学式可以求得,中国城镇化的不平衡指数只有 1.3139。如果把上海作为特例除外,其余 28 个省区的不平衡指数只有 0.8105。沪、鲁、苏、冀、辽、京、浙、津和晋、甘 10 个省市创造的工业净产值大于它们城镇人口在全国的比重,其中又以前 8 个沿海省市城镇化的经济效益最好(图 29)。

以 1980 年数据为基础的分析充分说明:从城镇发展的人口条件、自然条件、农业条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来看,中国城镇化的宏观地域差异远没有前面所说的那样悬殊,而且这种差异根植于深刻的自然基础和深远的历史背景之中,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在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的阶段,甚至可以适当加以利用。从城镇化发展的多种条件来评价城镇化地域差异的观点,可以称为“相对均衡论”。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中国城镇化的地域差异与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条件是基本相适应的,即从宏观上来看大体是均衡的。

不均衡的一面当然也存在,但在内容上不是沿海高、内地低的差异,而主要是北部高、南部低,其次是沿海、内地、边远地区内部存在着区域差异, 再其次是省内也有不少的差异。

从上面分析出发,笔者积极主张城市的区域发展战略应与现阶段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薄弱、资金不足、技术落后,以最好的效益尽快提高中国的经济实力是当务之急。不应把遥远未来的事不适当地带到现在来实现。如西北边远省区的城镇人口比重已经远远超过总人口的比重,已从过去的余粮区变成缺粮区,它们的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应该在加强农牧业基础、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开发国家急需资源、挖掘现有城镇的经济潜力上下工夫,为今后的大规模全面开发作好准备。而城镇人口比重最低、发展最慢的省区都在南 3 区,其中不少省除了煤炭资源比较缺乏以外,其它条件都不错,应该给予重视,尤其是南方的沿海省区。80 年代以来,中国实施沿海发展战略,加强了沿海地区和内地条件较好区域的建设,这种战略不仅正确而且应该坚持相当长时期。跟踪分析表明,80 年代以来中国新的发展战略的实施结果,对面积而言的城镇化不平衡指数略有上升,但是对各种农业条件、人口分布和工业效益而言的不平衡指数全面下降,越来越趋向于相对的均衡,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鼓舞的趋势(表24)。这一趋势从长远来说将会加速实现中国合理地均衡分布生产力和城镇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