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然位置论阶段

西方在完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19 世纪上半叶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李特尔(Karl Ritter)得以科学地总结了古代地理学,开始了地理学探讨地理现象分布规律的转折,接着拉采尔(Friedrich Ratzel)、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等在 19 世纪后半叶确立了近代地理学。20 世纪早期人文地理学异常繁荣,城市地理学作为一个专门的新领域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1901 年迪金森(B.B.Dickinson)在一篇发表在《地理杂志》上题为“城镇位置”的论文中总结道:“让我们永远放弃把城镇、物产和名胜作为互不联系的事实加以罗列的学问,而是要对分布和自然位置的逻辑结果有一般的但是综合的了解”。由于当时认识上的局限性,地理学思想以地理环境决定论占优势。反映在城市地理学上,当时的基本思想就是用城市所在位置的自然条件的作用来解释城市的起源和发展。尽管这样,从自然位置来解释城市的发展比堆砌资料的描述进了一步,它为城市地理学发展成为一门科学奠定了基础。

有两部著作的出版可以反映这一阶段城市地理学的特点。一是城市地理学的第一部通论性著作,如卡尔·哈塞特(Karl Ha-ssert)的《城市地理研究》,于 1907 年在德国出版,①它标志着城市地理学这时从区域描述的附属地位脱颖而出;另一部是布兰查德(R.Blanchard)对法国东南部一个城市的研究成果《格勒诺布尔:城市地理的研究》。当时城市地理以单个城市研究为主,大都以城市的自然位置推导出城市的特点作为结论,布兰查德的这部著作是其中最有名的代表作②。

① Karl Hassert,Die St(dte Geographisch Betrachtet,Leipzig.

② R.Blanchard,Grenoble:étudedeGeographieUrbaine,Prais,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