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吸引范围的概念

任何一个城市都和外界发生着各种联系,用地理学的术语讲,即存在着空间交互作用(spatial interaction)。这种联系可通过人口、物资、货币、信息等的流动来实现。一个城市联系所及的范围可以无限广阔,譬如它的某一种产品可能行销全国和出口海外;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可能光临这个城

市,等等。城市联系所及的范围可称之为城市的绝对影响范围。与此概念相对应,一个地域可以同时接受很多城市的影响。

城市对外影响力的大小一般随距离而衰减。因为随着距离的增加,实现这种联系所付出的时间或费用也增加了。当考虑两个等级相当的城市的交互作用时,在两城市之间必然存在着一条界线,在此界线一侧的地域,以向这一侧城市的联系为主;在此线的另一侧,联系的主要方向是另一个城市。如图 85 所示,城市 A 和 B 的影响力衰减曲线在 O 相交, AO 地域以城市 A 的影响为主,属于 A 城的吸引范围;BO 以 B 城的影响为主,是 B 城的吸引范围。为了把城市的吸引范围和城市的绝对影响范围区别开来,不妨把城市的吸引范围叫做城市的直接吸收范围或直接腹地。

图 85 城市影响力与直接吸引范围

这样就导出了以下定义:城市的直接吸引范围是一个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对城市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起着主导作用的一个地域。强调主导作用,即意味着这一地域并不是不受其它城市的影响,只是按影响力而论,以该地域内的中心城市为最大而已。换句话说,城市直接吸引范围的形成是区域内同级城市空间交互作用力量平衡的结果。

从理论上讲,人们通过各种分析可以找到这些平衡点,然后在地图上圈画出每个城市吸引范围的界线。而实际上,把城市吸引范围的边界看作是一条线,完全是人为的。它掩盖了吸引范围内各部分与中心城市联系强度的变化。图 86 是英格兰某区域以居民到不同城镇购物的频率为指标划分的城市

间的吸引范围。取图中有 4 个同级城市,它们直接腹地的形状和范围都不是规则的。按不同的联系强度,从中心城市向外可以分成密集作用区、一般作用区和边缘作用区。图中的断线应该是出行到相邻两城市的频率为

50%的地方。而实际上,这是一条边界模糊的中性带。相邻城市的影响力在这个地带重叠、竞争。在中性带内的人们购买城市的产品或接受城市的服务有较大的选择性。有时,在有几个同级城市的影响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有些中间地区甚至可能到其中任何一个城市的出行频率都不到 50%。

图 86 城市吸引范围内联系强度的不均匀(引自参考文献 49)

无疑,中性带的宽度、形状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因素有: 城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丰富程度;到被选择城市的有效时间;有关选择城市的信息的有效性等。

对城市的每一种职能都可以分别划出城市的吸引范围。有些职能的吸引范围可能是大体一致的,也有些职能的吸引范围是不相同的。需要确定城市的综合性吸引范围时,就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一个指标体系,分别确定吸引范围,然后再归纳成一个综合的吸引范围。

取 从 1 开始的正整数,j 依次取从 0 到 k 的正整数,分别从两式可以得到不同市场区所包括的中心地数量 n。

城市是有等级差别的,不同等级的城市有不同的职能。举例说,在我国一般的乡镇居民点有镇政府机关、供销社、卫生所、小学等,是乡镇辖区和周围乡的地方中心。县城除了乡镇的一般职能外,还有提供更高一级服务的县政府机关、百货公司、县医院、高级中学等。而在城市,除了具有乡镇、县城的一般职能外,是更高一级政府领导机关的所在地,有专业商店、专业医院,还有大专院校。城市之间又有国家级、大区级、省区级等不同的等级差别。

不同等级的城市有不同等级的吸引范围。低等级城市的吸引范围被高等级城市的吸引范围所覆盖,高等级城市的吸引范围被更高等级城市的吸引范围所覆盖。组成一种层层嵌套的地域空间系统。较高级的城市,由于具有低级中心的职能,它可以作为低级中心和周围其它低级中心一起参予划分相互间的低层次吸引范围。但是不能反过来,划分低级中心与高级中心之间较高等级职能的吸引范围。因为,一般说来低级中心没有高级中心所特有的高级职能。

简而言之,城市的直接吸引范围或直接腹地具有边界的模糊性和动态性,内部联系强度的过渡性,相互之间的等级层次性等特点。

虽然社会经济联系并不完全受行政界线的制约,但在确定城市的吸引范围时,从便于统计资料的收集和便于应用,常常和某种基层行政区(例如乡、镇、县)的界线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