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9 奥隆索的城市职能分类体系
类别 |
职能 |
城镇类型 |
---|---|---|
1 2 |
行政防务 |
首都;税收城镇 要塞城镇;驻军城镇;海军基地 |
3 |
文化 |
大学城;大教堂城镇;艺术中心;朝圣中心;宗教中心 |
4 5 |
生产交通 |
制造业城镇 ( 1 )汇集:采矿业城镇;捕鱼业城镇;森林城镇;仓库城镇 ( 2 )转运:集市城镇;瀑布线城镇;中转城镇;桥头城镇;潮限城镇;航运起点城镇 ( 3 )分配:出口城镇;进口城镇;补给城镇 |
6 |
娱乐 |
疗养胜地;旅游胜地;渡假胜地 |
完全不同的城镇归并到了一起(如集市城镇和采矿城镇);②第五类明显地把职能和区位的概念混为一谈(如潮汐界线和瀑布线上的城镇不一定必然是运输业城镇)。类别中还有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如第三类)。
① 详见参考文献 2,第 45~67 页。
① 参见参考文献 14。
描述性城市职能分类至今还没有失去它的实用价值。当被分析的城市较少或只要求作大致的城市分类时,一般描述方法通常就能满足需要。
这种方法的致命弱点是任意性和主观性较大。分类的好坏完全取决于研究者对每个城市职能特点的了解深度。确定一个描述性的城市职能分类的系统相对说来并不困难,每一类里选取几个典型城市作例子也是容易的。困难的是怎样使大量的城镇在分类表中都各得其所。国内文献对城市职能分类也提出过许多分类体系,却没有一个把全国几百个城市分门别类的方案。追其原因,这种分类方法,一个城市只限于归入一类,而绝大多数类别以一种职能命名,而职能特点较为复杂的城市,如不依靠一个客观标准,分类就遇到困难,只能用主观判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