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约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农业是社会生产的起点。“因为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内的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并且是其它一切劳动部门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① 因此,一般而言,城镇化的发展受到农业能够提供多少剩余农产品和剩余劳动力的制约。中国人口多,粮食需要量大,城镇人口的增长不可能主要靠进口粮食。农业提供商品粮的多少对中国城镇化的制约作用尤其明显。中国农业生产率提高较慢,1952 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 1893 斤,1979 年才2230 斤,1989 年提高到 2513 斤,粮食的商品率比较低。这是中国采取严格

① 详见参考文献 174。

① 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 1 卷,第 42 页,三联书店,1957 年。

控制城镇人口的政策和城镇化速度较慢的重要原因之一。1957 年以前,中国城镇人口与粮食生产差不多都以 7%的年增长率共同增长,发展比较适应。“二五”计划前期城镇人口急剧膨胀,农业连年减产,造成严重困难,“二五”计划后期不得不压缩城镇人口使之与粮食生产水平相适应。这是二者关系最典型的正反两个例证。有人认为中国非农业人口在 80 年代以前基本徘徊在 15.5%左右,和中国粮食商品率 16%左右大体相近,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客观规律的反映。②

另一方面也不应忽视城镇化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别在中国,耕地格外的少,劳动力格外的多,粮食商品率低和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有关。在人均粮食基本自给的条件下,人在城市要吃饭,在农村也要吃饭。如果让边际效率是零甚至是负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一部分不失时机地向几十亿亩草原、大面积的山林、广阔的江湖河海进军,另一部分有计划地向非农业部门(包括向城镇)转移,结果将不是损害而只会促进粮食生产,提高商品率,推动整个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得比较好,耕作业实现了规模经营的那些县、乡和村就是很好的证明。从全国来看,80 年代中国乡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的比重明显下降,全国按人口平均的粮食产量也有上升,粮食商品率上升则更快(表 21),也是一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