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常城市法

瑞典地理学家阿历克山德森在评价区位商法时,举例道:美国汽车工业职工占全国的 1.5%,但只有 12%的城市能有这么高的比例,最高的底特律为 28%,而 70%的城市只有 0.2%甚至更少。因此 1.5%的全国平均比重很不确切。为此,阿历克山德森在 1956 年研究美国城市经济结构时企图为各

② 参见参考文献 57。

部门寻找一个“正常城市”作为衡量所有城市应有的非基本部分的标准。低于这一标准的部门,只为本地服务,在这标准以上的部分,是城市的基本活动部分。①

阿历克山德森收集了美国 864 个 10000 人以上城市的职工资料,按 36

个部门计算了每个城市的职工构成百分比。分别把每个部门的 864 个城市按职工比重从小到大排列起来,并据此画成各部门职工百分比的累积分布图。他经过大量的对比,最后确定选取各部门序列中第 5 个百分位(即第 43 位) 城市的职工比重作为该部门满足本地需要的正常比重,并称之为 K 值。超出K 值的部分为基本活动部分。

举例来说,图 33a 是美国城市批发业职工比重的累积分布曲线。在 864 个城市中,批发业比重最低的城市为 0.01%,第 2 位是 0.2%,⋯⋯,第 43 位是 1.4%,⋯⋯,第 863 位是 16.9%,最高的一个是 18.7%。阿历克山德森即把 K 值定为 1.4%,第 43 位以后的城市,批发业都具有为市外服务的作用,大于 K 值的部分即该市批发业的基本活动部分。

不是所有部门都象批发业那样存在于所有城市。有 20%以上的城市就没有采矿业,这时 K 值等于 0.0(图 33b)。

36 个部门的 K 值加起来一共是 37.7%(表 28)。意味着美国城市当时为本市服务的“正常的”职工比重应该在 37.7%左右,即 B/N 比约为 1:0.6。

阿历克山德森在大量的城市中寻找一个所谓“正常城市”的思想颇有新意。然而,尽管他在研究中曾尝试使 K 值分别取用第一个百分位(即第七个城市)和第五个百分位城市的职工比重(表 28),经过大量对比,最后选用了第五个百分位,但这仍然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很大程度上是经验性的决定。在实际上,接近于作者想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