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评价

这类评价在有足够多的样本时更显示其优越性。当研究区域包括若干个县时,要以乡镇为评价的基本单元,当研究省级区域时,可以县市为基本单元。对每单元各因子的赋值一定要依据有关的中、大比例尺地形图、国土资源分析图和详尽的统计资料给定、避免主观任意性。

在泰安的例子中,每个因子的给分全部是按 0~1 间的相对值设计的, 并且各因子的重要性难以分出高下,因此把各因子得分直接累加,计算算术平均值,就得到 133 个小地域单元城镇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得分。根据得分多少就不难把它们的城镇发展条件分出优良中差。

当各因子的得分取值标准量纲不同时,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都变成 0~ 1 间的相对值:

式中:

Vi =

Ui − Umi n

Uma x − Umi n

i = 1,2,3,Λ Λ n 。

Vi—— 地 域 i 因 子 V 的 初 始 值 ; Umin——所有地域单元中因子 V 的最低值; Umax——因子 V 的最高值;

Vi 是地域 i 因子 V 标准化后的评价值。当 Um ax 和 Umin 的绝对量相差过分悬殊时,也可以对初始值取对数后再标准化。

当各因子对城镇发展的影响力有明显差异时,可以通过层次分析法,综

合专家打分,给每个因子确定一个权重值,然后得到各单元的综合评价得

① 参见参考文献 183。

分:

Si = ∑

j=1

式中

Wj • Vi j ( j = 1,2,3 Λ Λ m.)

Si——地域 i 的综合评价得分; Wj——因子 j 的权重;

Vji——地域 i 因子 j 标准化后的评价值。

以梧州地区为例,9 个因子的权重值如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