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法

这是联合国用来定期预测世界各国、各地区城镇人口比重时常用的方法。它的关键是根据已知的两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假设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在预测期保持不变,则外推可求得预测期末的城镇人口比重。

根据假设:

① 参见参考文献 177。

1 dU(i)

1 dR(i)

  • K

(1)

U(i)

式中

dt R(i) dt

U(i)——i 时的城镇人口; R(i)——i 时乡村人口; t—— 时 间 ; K——城乡人口增长率差。 对(1)式取不定积分:

dU(i)

U(i)dt

  • dR(i) R(i)dt

= ∫ k

最终可以得到:

ln U(i)-ln R(i)=Kt+c (2)

设PU(i) = U(i) ,U(i)是城镇人口,T(i) = U(i) + R(i) T(i)

即总人口,则 PU(i)为城镇人口比重,(2)式可变成:

l n U(i) = Kt + e R(i)

U(i) = ek t+c

R(i)

R(i) + 1 = R(i) + U(i) = T(i) = 1 + 1

U(i)

U(i)

U(i)

U(i)

e k t +c

PU(i) = U(i) = 1 = 1

(3)

T(i)

1 + e- k t -c

1 + αe-k t

  1. 式正是 S 型曲线的数学模型。可见联合国法预测城镇人口比重符合正常的城镇化过程曲线的原理。

在实际应用中,从(2)式可以找到一种求取城乡人口增长率差的简便方法:①

 PU(2) 

 1 − PU(2) 

URGD = in  PU(1)

(4)

 

式中:

 1 − PU(1) 

URGD—— 城 乡 人 口 增 长 率 差 ; PU(1)——前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 PU(2)——后一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

① 参见参考文献 86,第 9 页。

n——两次普查间的年数。

  1. 式的优点是避免了用城镇和乡村人口的绝对值进行计算的麻烦。假设 URGD

    是一个常数,就可以从下式(5)向前估计两次普查年之间每

一年的城镇化水平,也可以向后预测某年的城镇化水平:

PU(t )

 PU(1)

 URGD • t

 • e

1− PU( t)

式中:

 1 − PU(1)

t——距离第一次人口普查的年数。

例如,1982 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公布市镇人口比重为 20.6%,当时这一数字比较接近中国城镇化的实际水平,但后来各年因市镇范围扩大,国家公布的市镇人口比重已失去意义。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用新的统计口径,公布当年市镇人口比重为 26.23%,也比较接近实际。作者用联合国法求得 1982~1990 年中国城乡人口增长率差为 0.03939,据此修补了 1983~ 1989 年各年的城镇人口比重。按这样的情况发展,可预测 2000 年中国市镇人口约为 34.5%,2010 年可能为 43%。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