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中间商
进口中间商分进口商与进口佣金商两种,各有其特点,但也有相似之
处。
(一)进口商
凡自国外进口商品向国内市场出售的贸易企业,都可称为进口商。它们
从事买进卖出业务,承担一切贸易风险,并赚取商业利润。
进口商通常是先购入商品,而后卖给国内的工业企业、批发商或零售商。它有时也根据样品与买主成交,然后再从国外买进货物,并负责办理一切运输、保险和报关等事务。进口商经营的业务范围,一般分为三种:第一, 从不同国家或地区购入某种或某类商品的专业性进口商;第二,集中从一个或几个国家购入商品的地区性进口商;第三,广泛从多国购进各种商品的进口商。在发达国家,有些经营原料性商品或食品的中间商,它们不仅从事进口业务,而且把购入的商品按市场需求加以挑选、分级、混合及包装,比如烟草、茶叶、香料等。它们既熟悉国内消费者的需求,又有精湛的营销技术, 所以,外国的出口商及进口国的批发稍在这些商品的营销上都很难代替进口商这一渠道。
在商业发达的市场上,进口稍也往往开展一些超出进口商业务范围的有利可图的附带业务,如把进口货物再转售到第三国市场,或兼营外国出口商在当地市场的代理或经销业务。
(二)进口佣金商
进口佣金商是一种代办进口,收取佣金的贸易企业。又称进口代办行。它们经营的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代国内买主办理进口,包括以买主的名义在国外市场选购商品,并按买主授权的范围进行代理性质的进口业务, 如办理进口商品的包装、运输、保险及报关等项业务;二是代国外出口商销售寄售的商品;三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代国外出口商销售商品。从事后二种业务时,佣金商的职能是销售商品,它们所得到的是国外卖主付给的佣金。
有许多进口商兼营进口佣金商的业务,也有些进口商由于经营的品种日见增多,存货风险增大,就逐渐从自营转向代办业务。它们利用与国内买主的联系和熟悉国外市场的有利条件,从事一部分代买或代卖的业务。因此, 进口商和进口佣金商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