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新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自 50 年代后期开始,在毛泽东的思想里,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是正确观点与错误观点并存,超越阶段与混淆阶段共生;愈到后来,正确的成分愈减少,错误的成分愈增多、加重,并占主导地位;经过 60 年代初的困难时期以后,超越阶段的空想论不再坚持,但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却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个理论根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拨乱反正,对毛泽东的思想理论采取了具体分析的态度, 剥离出正确思想加以肯定,剔除其错误思想加以抛弃,既吸收其“两阶段” 论的合理内核,又从其超越阶段和混淆阶段的理论迷误中汲取教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正确地认识中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通过对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党的十三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系统阐述。这个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个发展,如果说在1981 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时还不能看得很清楚的话,那么,通过十三大报告,它就生动、明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对于这个发展,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这里仅举几条略作说明: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的预见和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要经过不发达阶段的构想奠置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使其具有较为完备的理论形态,从而也使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开始真正成为一种科学理论。

前已指出,马克思、列宁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没有具体解析, 只有毛泽东较为明确地提出过“两阶段”论。但是,他主要是从哲学角度提出问题的,不完全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运动和我国国情作出具体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十三大所阐发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是一个有着特定含义的特定历史阶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来说,要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它的主要任务,就经济方面言,简单说来,就是“脱贫致富”,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就需要的时间来说,可能是 100 年左右,甚至更长一点。这与毛泽东讲的使我们国家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时间大体一致。但是毛泽东没把这样长的阶段视为现在这样的初级阶段,而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即进入共产主义之前的阶段。这是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作为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加以强调,有助于落后国家强化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观念, 有助于克服几十年来一直未能克服的超阶段的“左”倾急性病这一顽症 。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沦强调了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标准,纠正了长期以来流行的脱离生产力的发展,孤立地考察生产关系的变革的非马克思主义观点。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而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关系虽然是决定社会性质的直接要素,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

①,归根结底,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对一般的社会历史阶段的划

分,要考察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也要以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为依据。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无疑要看生产关系的各方面,特别是公有化的发展和完善程度。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它是社会主义从不发达走向发达、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决定性因素。

毛泽东在其指导思想正确时,对这些基本观点是很清楚的,也是坚持宣传这些观点的。就我们党来说,最早提出生产力标准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他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说:“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个思想,在实践中对于中国人民曾经发挥巨大的指导作用,从理论上说. 它是我们党关于生产力标准这个卓越观点的原始表述形态,或者说,生产力标准的观点,很可能是受胎于这个思想,在总结了几十年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教训之后明确起来的。建国以后,毛泽东曾经很强调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标准,甚至指出过: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就只是空名,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又犯了最严重的错误。从实践方面看,他在晚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发展生产力的任务推到次要地位,发动一个又一个的政治运动,直至 10 年动乱,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在将近 20 年的时间内屡遭挫折,停滞不前,发展缓慢。从理论上看,他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两大失误,都背离了生产力发展的标准,超越阶段的空想论,背离生产力标准的错误比较明显,自不待言;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又何尝不是背离! 前者不顾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单纯追求生产关系的变革;后者无视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这一客观要求。两者以不同形式都严重地阻碍甚至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强调生产力发展标准的毛泽东,最后竟背离了这个标准,这不能不说是个不幸。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思想,从根本上纠正了忽视生产力发展标准的倾向。这不但因为它是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客观实际提出来的,而且因为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根据这个观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摆脱贫穷和落后,除了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作为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中心以外别无他途,从而把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以更加尖锐的形式提了出来,使其具有空前的紧迫感。邓小平说过,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说到底,就是指我国目前的生产力还不发达,人民生活还不富裕,国家还不强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强调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标准,有利于我们排除各种干扰,一心一意地“发展生产力,始终把住这个根本环节不放松,除非打起世界战争”① 。

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的固有本质属性加以肯定,认为它的充分发展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 从而把商品经济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社会,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改变了某些传统

① 《列宁全集》第 13 卷第 223 页。

①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 54 页。

的社会主义观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初是把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看待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构想是没有商品经济(即等量劳动以劳动时间为尺度进行直接交换)的。列宁、斯大林承认了商品经济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巨大作用,但并不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毛泽东基本上沿袭了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它尽管是资本主义的范畴,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还能发挥积极作用,因而需要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种“利用”论,是把商品经济作为“外在属性”看待的典型表现。随着毛泽东晚年“左”的思想的发展,他连“利用”论也不再坚持了,越来越多地强调“限制”商品经济,越来越把商品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视为资本主义“溃疡”, 因而推行一系列“左”的经济政策,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越来越萎缩。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完全改变了对商品经济的上述看法。它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新型的商品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不仅不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而且是使社会主义经济走向现代化,使社会主义社会走向富裕的必要条件。因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品经济的形态和机制。一般地说,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都要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特殊地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商品经济范畴引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某些社会主义观念,也在改变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和运动轨迹。这种改变是极其深刻的。例如,在所有制结构上,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强调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包括允许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的少量存在和发展;在分配形式上,废弃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原则,强调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包括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在经营方式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家或职工集体,允许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责任制,也允许有的企业实行股份制和将企业产权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改变过去单纯实行计划调节的做法,同时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建立新的市场体系,不仅允许发展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在内的商品市场,而且允许发展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这些变化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提出来的,它们反映了我们党这些年进行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所取得的巨大理论成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历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当然,这个新认识不可避免地会与某些传统观念相冲突。但是,马克思主义者是辩证唯物主义者。辩证唯物主义者不应当“削足适履”,让实践去符合某些预想的理论原则,而应当让理论原则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使之不断正确反映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的构想是在 19 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条件

下所做的科学预见,那么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则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总结社会主义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之后探索出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条可行道路。这是在新的理论指导之下开辟的新的道路。它不仅是对毛泽东晚年的超越阶段的空想论和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的否定,而且也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突破和创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发展是多方面的,这

里不可能一一列举。它不仅具有辉煌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是制定路线和政策的理论根据。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正确,制定的路线和政策就能正确地反映我国的国情。反之,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错误,制定的路线和政策也必然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从总体上说,是对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正确认识,实际上也是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政策的理论根据。当然,如同我国的改革还处在探索过程之中不可能尽善尽美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也还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加以修正、补充,使之日臻完善。十三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所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事业是异常丰富生动的伟大实践,为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概括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必将在伟大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并指导中国人民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道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写于 1987 年秋,原载《中共党史研究》1988 年第 1 期, 收入本书时做了一些增补和个别文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