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建国初期: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过渡时期总路线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制度,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就已被介绍刊中国来了。但是究竟社会主义是什么样子和怎样实现社会主义,不仅一般人不清楚,就是以它为大目标并为之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那时也下甚了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来源有两个:从理论思想来说,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后来还有斯大休等人的著作;就实践模式而言,则是苏联铸就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毕竟是原则的、抽象的、并带有主体的想象成份。 30 年代中期,苏联宣布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基本上以苏联模式为蓝本,认为这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设计筑成的社会主义大厦,没去怀疑过它的规格与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并且无限向往。1938 年 4~5 月间,毛泽东给陕公、抗大的学生发表演讲谈及苏联社会主义时说: 现在中国县长月薪不过 200 元,而苏联工人有 500 元的进款;苏联从前非常朴素,现在却富裕得很;每个人可当大学生,不论马夫、伙夫、农人都可以天天看电影,可以学科学,可以每人有汽车。他谈到共产主义社会时说,苏联今天还是社会主义社会,而共产主义却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我想要多少衣服便有多少,你要帆布床便给帆布床,家里小孩子多便多要小桌子。为什么能那样?因为丰富得很,所以能解决问题。苏联今天还不是这个样子, 只能“各尽所能,各取所值”如一家八口,两个人做工,得 300 元;五口人

家两个人做工,也得 300 元。这是不平等。人手少,病多,小孩子多的便吃亏。苏联的社会还不能平等,因为没有这样多东西呀!要到共产主义社会, 一切都好办,那便到宿营地了。

毛泽东的这两段话是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形象描绘。现在看来,虽然它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基本点——公有制基础上的普遍富裕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下的平等,但毕竟比较粗俗,也有些漫画化,对苏联的描绘理想化了,与苏联 30 年代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毛泽东当时没到过苏联,难免有上述局限。但就是在苏联生活、学习和工作过的一些同志回到国内后也大都是这样介绍的。在 30 年代,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处于幼稚阶段,既有几分天真烂漫,又不能不带有某种表面性、片面性和盲目性。这种认识影响了我们党几十年,直到建国初期还未超脱出俗,尽管已有了一些理论性的表述。这就是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起点。

如果说对于社会主义蓝图,中国共产党当时不可能有更多的独立思考, 那未对于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则表现了巨大的创造性。《新民主主义论》的伟大功绩在于,它不仅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理论,而且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正确理论,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党的七大和七届二中全会继续阐发井深化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为实现中国革命的转变作了重要准备。

按照《新民主主义论》,新中国成立,既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也意味着要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 最初曾拟名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后来几经修改才去掉了“新民主主义”的定性称谓,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思想没有改变。《共同纲领》实质

上是一个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纲领。它描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蓝图,规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各项政策。后来,刘少奇讲“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 并没有提出另外的构想,其主旨是强调贯彻《共同纲领》所制定的各项新民主主义政策。建国头三年,中国共产党是老老实实、不折不扣地按照《共同纲领》来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尽管其间一部分党内同志有些急躁情绪和糊涂观念,但党中央领导人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

七届三中全会统一了党内认识,带领全国人民经过 3 年时间,迅速恢复

了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到 1952 年底全国工农业生产已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正当全党和全国人民努力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候,毛泽东与党中央其他领导人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并于 1953 年向全党正式提出,

1954 年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不同于原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又一个设想。它的提出和实行对于共和国的历史发生了深刻影响。对于它的功过得失,人们见仁见智,大相径庭。

这里就三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