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越阶段的空想论

毛泽东领寻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因而能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当“左”的思想发展后,他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空想成分越来越多。1958 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萌发的超越阶段的空想沦的产物。毛泽东晚年所追求的,在许多方面实际上属于空幻的构想,这种构想就其超越阶段的特征来说,有这样几个主要之点:

  1. 急于将多种形式的所有制改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毛泽东还是较为清醒的。他曾经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可以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他批评苏联的新经济政策结束大旱,认为在我国这样的政策可以搞得时间更长一些。1956 年 12 月他同民主党派负责人谈话时还指出: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有困难, 社会有需要,可以考虑私人开大厂,可以雇工,订条约,20 年不没收,华侨投资 20 年、100 年不要没收,开设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这样定息也有出路。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在他看来,在总体上消灭资本主义之后,可以搞一部分资本主义,但是在“左”的思想发展起来之后,他的认识发生了急剧变化。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的兴起,不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被取消,而且连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也被取消了,集体所有制经济急于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虽然从 1958 年 11 月郑州会议起, 毛泽东不断地批评了各级干部中存在的急于过渡的倾向,但仍然认为农村人民公社是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最好形式;大集体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要逐步地发展为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在 1959 年底到 1960 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继续认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下去,不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表露了要过早地将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意向。这是当时“左”的经济政策的理论根源之一。

  2. 急于改变按劳分配政策,实行名曰具有共产主义因素实为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农村人民公社兴起后,供给制风靡全国。毛泽东很欣赏这种分配制度。他在 1958 年秋天北戴河会议的讲话中一再认为,过去战争年代的供给制是先进的,具有共产主义性质,过供给制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作风;体现按劳分配的工资制有很大的弊病,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非要实行不可的制度。进城以后,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是一个倒退,是向资产阶级让步。因而主张废除工资制,恢复供给制。1958 年 11 月郑州会议期间,他的这个思想虽然有所改变,但对于人民公社的吃饭不要钱、看病不要钱等“七包”、“十包” 的供给制或半供给制仍然十分推崇,甚至还宣传三国时代张鲁的原始社会主义政策,来为人民公社推行的平均主义制度作历史论证。直到国民经济进入

全面困难时期,1961 年 6 月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时,才不得不取消供给制,将加入公兵食堂的方式改为自愿选择(实际上公共食堂也随之解散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严重挫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越来越陷于贫困境地。

  1. 不切实际地单纯强调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基本否定物质利益原则的积极作用。在“大跃进”时期,毛泽东的这个倾向比较明显。1958 年 8 月,他在北戴河会议讲话批评工资制、批评资产阶级权利等问题时,强调过去战争年代给谁发过薪水?革命死了那么多人,是不要代价的。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干呢?他认为,要加班费是资产阶级思想残余,按钟点计算报酬不能算道德高尚。他不同意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重赏重罚制度,认为这是片面强调物质刺激。他称赞人民公社搞大协作,自带工具、粮食,工人敲锣打鼓, 不要计件工资,这些都是共产主义的萌芽;要求各级党委对在实际生活中增长的共产主义道德因素大加推广。在 1959 年底到 1960 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继续单纯强调发扬共产主义风格,批评苏联“教科书”讲的对劳动的物质刺激会使生产增加的观点,是“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是很大的原则性错误”。还认为“教科书”强调个人物质利益, 实际上是最近视的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队伍中的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表现,等等。毛泽东的批评夸大了物质利益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当而产生的消极影响,实际上否认了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

  2. 无视中国落后的客观实际,企图实现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穷过渡。继 1957 年 10 月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批评“反冒进”之后,随着“左”的思想的发展,毛泽东在一段时间内不大讲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了。在 1958 年 3 月的成都会议上,他提出,中国实现共产主义不要 100

年,可以 50 年,个别行业可以试行一些办法和实验,也可以考虑先由一个省

进入共产主义。到了这年 8 月的北戴河会议,在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中甚至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过去把“共产风”仅理解为“一平二调三收款”,这是现象性的认识。当时盛行的“共产风”,其实质是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有的县还制定 2 年。5 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规划。从 1958 年 11 月的郑州会议起,毛泽东虽然带头降温、煞风,批评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但是由于“左”的指导思想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因而对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问题仍然没有清醒的认识。他认为从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只要几年就可以实现,这是第一个过渡;第二个过渡是从按劳取酬到“按需分配”,当时已开始准备这一过渡。吃饭不要钱是在创造过渡条件,供给制是便于过渡的形式。人民公社是实现这两个过渡的最好形式。当时为许多干部所接受的趁穷之势过渡可能有利、不然就难过渡的主张,实际上表达了毛泽东的看法。在武昌会议期间还讨论了什么时候进入共产主义这样的问题,认为即使我们先进入,也要挂社会主义的招牌,行共产主义的实际,我们在 10 年之后可能进入。毛泽东等

领导入的这些思想完全改变了 1957 年反右派斗争以前党中央(包括毛泽东本人)对我国国情的比较正确的分析和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的比较正确的认识,不仅是要超越社会主义的某个阶段,而且是要超越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尽管 1958 年 12 月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不能陷入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阶段的空

想”,强调要“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但那时实际上已深深陷入超越阶段的空想论,坐在“不断革命”的列车上刹不住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