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析五大政治关系,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

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同志讲了五大政治关系。这五大关系实际上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范畴。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同志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 但这个思想已经孕含其中了。一方面,从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发展来说,他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注意到了对于社会矛盾的不同性质要加以分析,提出了在解决党内和革命队伍内部的矛盾时,要划清两种不同性质的界限,区分敌人和自己人,对反动派实行专政,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的思想;另方面,从这篇著作本身来看,他提出“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就是“要分清敌我”,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其他四种政治关系和五种经济关系,多属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党和非党的关系”,是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反映,在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 毛泽东同志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其他许多关系,大多属于劳动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篇著作中,毛泽东同志以主要篇幅阐述了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的原则。

逻辑和历史是统一的。理论上的矛盾关系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具体矛盾的抽象。在十大关系即十大矛盾中,绝大多数矛盾关系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这个事实表明,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已开始上升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建国以后,我国的社会政治矛盾实际上分为“两类三层”:即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大类,人民内部矛盾又分为劳动人民与非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和劳动人民内部矛盾两个层次。建国后的头三年,肃清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没收官僚资本,没收地主土地,镇压反革命, 等等,多属于解决民主革命的重大政治遗留问题,因而多属于敌我矛盾范围。随着这些对敌斗争任务的完成,在一般情况下,大规模的对敌斗争就不再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要题目。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把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和小资产者引上社会主义道路,无疑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虽然是激烈的阶级斗争,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党的正确政策,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被当作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实际上主要是解决劳动人民与非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和劳动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两个层次的矛盾,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是我们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伟大实践。

《论十大关系》中的十大矛盾,从政治上讲,正是我国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两类三层”矛盾的反映。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使不具有阶级斗争意义的劳动人民内部矛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居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这之后,随着这些矛盾的进一步暴露和发展,毛泽东同志对这些矛盾的认识也更加深刻。1957 年 2 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从思想史这个视角来看,既是对客观存在的现实矛盾的进一步总结,也是对《论十大关系》中的矛盾思想在更高层次上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