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译东晚年的错误与民粹主义有无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从根本上划清了这个界线:毛泽东是科学社会主义者,是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民粹主义者。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再来看毛泽东所犯的错误,特别是他晚年犯的错误,指导思想里面有没有与民粹主义相通的东西,或者说成分、因素、或者叫因子?这个问题可以研究。在《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中,明确了毛泽东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毛泽东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是乌托邦主义者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但是,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有没有空想成分呢?在书中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对这样的问题,要加以科学的解释,把它说清楚。一些论者得出错误结论就在于没有把握好这样的问题。

应当承认毛泽东在晚年犯错误的时候,对于道德标准和历史标准在掌握上存在着矛盾。他正确的时候,不存在这个问题,能坚持历史标准第一,用生产力标准来评判历史,使道德标准服从历史标准。但在他犯错误的时候, 往往过分强调道德标准的作用,偏重从道德观念来看待历史的发展。他发动“文化大革命”,从他的许多讲话来看,道德因素在他的思想中占了很大比重。这影响了他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作出正确的估量,也影响了他对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生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如上所述,在 1949 年以前,他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很明确,要求予以大力发展。这是对的。不能说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后发生了巨变。原来很不发达,一到革命取得政权,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到达顶点走向反动,到了非要消灭不可的时候了。我想,在解放前后的二、三年或者五、六年,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飞跃。但是毛泽东的思想认识的“飞跃”却比较大。大家知道,1950 年, 对山西发展合作社问题,刘少奇有一个批示,毛泽东也有一个批示,两个很不一样,说明他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开始变了。在提出总路线的时候,显然毛泽东低估了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到后来,他把资本主义经济的消极影响看得越重。的确,经过三反五反以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危害日益暴露出来,因此,要限制它要改造它,这是毫无疑问的。从农村来说, 土改以后在一些地区出现两极分化,有了剥削现象,成立互助组和初级社, 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也是必要的。但是在短时间内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经济成分,就值得研究了。以后搞人民公社,割资本主义尾巴, 连农民的自留地都归公,这就更成问题了。

当然,毛泽东提出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和小生产经济,也不单纯是从道德观念出发,也强调了它们与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一面。但是,由于对我国生产力的落后状况,特别是对改造这种落后状况的艰巨性缺乏充分认识,单纯强调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而没有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在改变我国异常落后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时,也还有相当大的潜能可以发挥,因而实际上没有能真正完全地坚持生产力标准。应当指出,在这点上,刘少奇和毛泽东的思想是有些不一样。刘少奇在 1949 年的天津讲话主要是把资产阶级当作生产力的代表来看待,是从生产力标准的角度来认识问题的。毛泽东在正确时,也能强调这一点,但当他犯“左”的错误时,就不能完全把握这一点了。这是他的弱点或局限性。

这里涉及一个如何对待总结经验教训与评价历史问题的关系。两者既有

联系,又有区别。我们提出建国初期的问题,是为了正确总结经验教训,科学地认识过去的上作失误,避免再犯历史性的错误,而不是要推翻原来的历史评价。这是两个问题。我们走过的这一段历史道路.包括土改、总路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经指出,尽管有失误,有偏差,但总的来说,应当予以肯定。我认为这个结论是对的。因为在有这么多人口的大国里,进行这么复杂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是很不容易的。不能设想,也不能这么来要求,不发生一点偏差和失误。之所以对这种社会变革要加以肯定,第一,是没有造成生产力的重大破坏。尽管许多工作很粗糙,不怎么理想。包括农业合作化伤害了一些中农的利益,但没有造成生产力的重大破坏,到 1957 年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还是向前发展了”。

人民公社化不是属于改变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内容,是提高公有制品位的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两者不能混淆。有的论者用公社化的诸误来否定合作化的方向,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澄清。第二。

是没造成社会的动乱。建国初期的这些变革,尽管对人们的震动很大, 社会反映强烈,但总的来说没出大乱子,比较平稳。仅从这两点来说,我认为就应当维护《历史决议》对三大改造的评价。我们要充分看到三大改造的缺陷,包括毛泽东的那些过急的作法造成的影响,但这是从总结经验教训出发,而不是否定历史结论。这两个问题要分开。有的研究论著,在我看来, 就把这两个问题混淆了,把我们对历史作进一步要求来总结经验教训的尺度,跟对历支问题作评价的尺度混为一谈,要求一些决策百分之百的正确, 这就形而上学了。为什么说这是两个问题呢?可以打个比喻。评价历史问题就像看待小学生考试,及格分数线是 60 分。达到这个标准就应当说是及格, 合乎要求,尽管离满分——100 分还差几十分。100 分是高标准的要求,谁都希望达到。但是没有达到 100 分怎么办?这就有一个掌握尺度的问题了。正

确的态度是,不能因为孩子没有达到 100 分而否定他已经及格了。但是有的

家长往往不这样,一看到孩子得 60 分就不满意,一个耳光打上去,责问孩子为什么丢了那么些分?把孩子打得痛哭流涕。这就缺乏基本分析。一个好的家长应当是首先肯定孩子已经及格这个基本事实,然后再帮助孩子找出毛病,使他逐步改正错误,达到高分,甚至满分,这就是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孩子上学考试都存在一个不能用高标准去否定及格标准的问题,同样,对待历史也应如此。总结经验教训是用理想化的状态来要求的,是从今后避免再犯错误这个视角来提出问题的,这跟及格没及格是两回事。不能用这个来代替对历史的评价,因为评价历史使用的是及格标准。所以,我认为,对历史的评价标准和总结经验教训的标准要加以区别,这两个标准不能混淆。如果混淆了,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认识错误。一种是用理想标准来要求历史, 否定建国初期走过的历史道路;另一种是把及格标准当理想标准,认为那段历史是 100%正确,不承认有缺点和失误。谁说就给谁扣大帽子。这两种倾向都不可取。我提出这个问题,丝毫不是要否定这段历史过程,而是要对这段历史加以正确认识。这既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

除了偏重道德观念来看待历吏的问题以外,毛泽东在犯错误的时候,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不是也有些偏离科学社会主义的成分和因素?比如说,社会主义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毛泽东尽管反对绝对平均主义,但是他后来犯错误的时候,却又搞了平均主义。

因此在这样几个问题上,像道德观念问题、对待资本主义的看法问题、绝对平均主义的问题等,在毛泽东犯错误的时候,有没有与民粹主义相通之处,或受其影响?这是要很好研究的一个问题。当然,从划分阵营界限说, 毛泽东不是民粹主义者,而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个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