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同富裕与先后富裕

在全社会范围内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同坚持公有制一样,坚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如同把社会主义设想为只是单一的公有制社会,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具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哪一种更符合实际一样,对共同富裕原则也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即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共同富裕?

长期以来,共同富裕被简单地视为“均富”,即完全平均,同步富裕, 否认差别,反对“冒尖”。其实,这是粗俗的平均主义思想,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并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因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按照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差别在任何时候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仅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没有差别、完全平均的社会,就是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可能这样。共产党人的主张是承认差别,缩小差别;由承认差别到缩小差别,是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共产党人的责任,只能按照客观情况制定正确的政策,努力缩短这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取消这个历史过程。如果不是这样,共同富裕就会成为共同贫穷的代名词。

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很不清醒的。1958 年刮“共产”风时,他曾视“吃饭不要钱”、“供给制”等等为共产主义因素。他很憧憬三国时代张鲁的原始社会主义政策,并用来为人民公社化运动推行的平均主义措施作历史论证。在 1958 年 11 月郑州会议期间,他说:三国时候,汉中有个张鲁, 曹操把他灭了。他也搞过吃饭不要钱。凡是过路的入,在饭铺里头吃饭、吃肉都不要钱,尽肚子吃,这不是吃饭不要钱吗,他不是在整个社会上都搞, 而是在饭铺里头搞。他搞了 30 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那是有种社会主义作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由来已久了。在随后武昌会议期间,他对陈寿著《三国志·张鲁传》写过两段批语。一个是流传较广的 1958 年 12 月 10 日批语, 讲中国农民革命斗争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其中,也提到张鲁“置义舍”、“吃饭不要钱”等等,但在这之前的 12 月 7 日,他还写过一段话,对张鲁的原始社会主义政策大加赞赏。他写道:这里(指《张鲁传》——引者)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不过那时是神道的, 也好。那时只好用神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的先河。大约有 1600 年的时间了。贫农、下中农的生产、消费和人们的心情还是大体相同的,都是一穷二白。不同的是生产力于今进步许多了。解放以后,人们掌握了自己这块天地,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但一穷二白古今是接近的。所以这个张鲁传值得一看。这段批语,毛泽东当即涂掉了,这一方面说明他并不坚持、也没有要宣传这些思想的意思;另方面,也说明这曾经是他思想的一个兴奋点。作为研究资料(也仅仅如此),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的思维轨迹。

当然,毛泽东并不主张回到张鲁时代去。在纠正“共产”风时,他对于“一平二调”是坚决反对的,已如前述。但是,他的思想是矛盾的,一方面反对“共产”;另方面又认为不可太富,甚至认为“穷”(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比富好,对富裕之后存在着忧虑。1956 年 2 月,他听取工业汇报,讲到“一穷二白”时,就曾表示过:农民要富,但不可太富。土地国有了,拖拉机、抽水机,大型的应当国家掌握,不能交给农民。1959 年底 1960 年初读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认为外国评论讲的“穷是中国跃进的动力”这句话很对,说: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要不断革命。富了,事情就不妙了。中国现在不富,将来富了也一定会发生问题。在讲到劳动报酬时,还说: 报酬以不死人,维持人民健康为原则,过分强调物质刺激不好;在我国土改以后,农民不敢“冒尖”,以穷为荣,以富为过,这是一个好现象。1960 年10 月,他接见斯诺时说:将来财富应该集中在公共事业上。个人的生活要比现在有所提高,要提高一倍、两倍、三倍、四倍,或者更多一点。大多就对身体不利,对人也不利。到了晚年,他的这些思想发展得更严重。1973 年 6 月,他还说:中国是个很穷的国家。我看,越穷越好!就想革命啊。1975 年9 月,他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恩时还说:中国现在还很穷,穷了好,比你们富好,人一穷,他就要斗争。毛泽东的这些话虽然是极而言之,有的甚至是反

话,需要辩证地理解,就其“穷则思变”,要革命、要斗争而言,也有其合理因素;但他对穷与富的看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他的这种思想无疑对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影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否定了这种错误观点,批判了平均主义思想,实行了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依靠勤劳,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个政策,在实践上使国家的面貌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理论上对传统观念是一个重大突破。

部分先富政策(“部分先富”似比“部分富裕”的表述更能表现动态过程。它强调了富裕只是先后之别,而不将部分人的富裕凝固化。因此还是采用“部分先富”的提法)并不否定共同富裕原则,而是为实现共同富裕原则所采取的具体步骤,实际上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策。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观点来看,它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体现。按劳分配原则首先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一部分社会成员由于技术高,劳动多,贡献大,取得更多的劳动报酬而先富起来,是这个原则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说,它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波浪式规律。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 10 亿人口的大国,全体社会成员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共同富裕,只能经历由点到面、由部分到整体、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这样一个不断扩大、逐步提高的过程。在我们国家,由于存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再加上实行正确的政策和其它措施,部分先富政策不会变成血与火的剥削制度赖以复生的条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社会主义传统观念所作的

突破,对毛泽东的探索思想所作的发展,这里不一一阐述了。从这里,人们不能不思索这样一个问题:究竟应该怎样理解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论,从客观存在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来考察社会主义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使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由空想变成了科学。这是社会主义认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飞跃。但是,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个理论问题, 还是个实践问题。它不仅要求理论的科学性,还要求实践的科学性。

怎样的社会主义实践才是科学的呢?首先,必须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各种牌号的社会主义,决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是无疑的。但是,仅仅承认这一条是不够的。无论中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还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都说明,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科学,也就是说,要使社会主义的实践成为科学的实践,还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就是要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建设社会主义,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

在理论上承认这一点是容易的,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却并非易事。在我们党,毛泽东是最早提出这个原则的。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中,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大部分实践中,坚持这个原则,先后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毛泽东在理论上提出了这个原则,在主观上也想坚持这个原则,并且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由于缺乏建设经验,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还由于受了长期以来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形成的若干不适合实际情况的固定观念的束缚,没能探索出适合中国情况的正确建设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坚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原则,摒弃了那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观念,才逐步确立了这一条正确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再次给人们以非常重要的启示:社会主义的实践也有一个从原则出发,还是从实际出发的问题。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门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理论,从宏观体系和基本理论原则来说,是经受了实践检验的。但是从微观方面看,它原有的某些原则、观点或结论,并不一定都是对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正确概括。它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由实践来修正、补充和发展。因此,当这些原则、观点或结论同众多的而不仅仅是某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相矛盾,同搞社会主义的人们的长期反复的而不是个别偶然的实践相抵触的时候,更必须在这个十分简单但又非常根本的问题上进行选择。

一切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探索的基本经验。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之路,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实践。

(写于 1986 年夏,原载《党史研究》1987 年第 1 期,收入本书时有个别文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