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阶段

(一)确定规划目标与指标

环境目标是环境建设的纲领,是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是环境规划的核心。环境目标要求与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相协调,与城市、区域的功能性质相适应,与当前和今后的环境状况及经济实力相适应。一般而言, 环境规划总目标的确定,可用定性的描述,将环境的主要问题及其在规划期所要达到或解决的程度用文字作结论性说明,而分项目标,带有全区域共性的环境问题,则以具体目标设栏,可用定量概念分别描述,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万元产值的“三废”排放指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水、气环境质量指标值等环境状况水平的指标。环境目标的提出需要经过多方案比较和反复论证,经不同方案及具体措施的论证后才能确定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