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论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是 19 世纪中叶很有影响的一位英国经济学家。相互需求论亦称国家需求方程式。
李嘉图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首创了比较成本说。但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着重于从供给方面和成本方面来论述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约翰·穆勒除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以外,还从需求方面和交换比率方面加以补充,提出了相互需求论。
穆勒认为比较成本说只指出了两国进行贸易时,决定交换比率的范围, 但不能决定其实际的交换比率,在由比较成本决定的界限内,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实际比率是由两国间的相互需求决定的。
假设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在英国能生产细布 10 英尺(l 英尺=0.304 8m), 麻布 15 英尺;在德国能生产的细布也为 10 英尺,麻布则为 20 英尺。从劳动生产率看,英国和德国在细布的生产上是相同的;而麻布的生产德国高于英国。如果发生了国际分工,实行专业化生产,德国显然生产麻布有利;英国, 相对地讲,生产细布有利。所以,英国以出口细布换取德国的麻布为宜。反之,德国则宜出口麻布换取英国的细布。
英、德两国之间的细布与麻布按什么比率交换和什么因素决定实际交换比率的问题,正是约翰·穆勒所要试图回答的。
在英国国内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为 10∶15,在德国国内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 10∶20。如果英、德两国间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为 10∶15,德国只要出口 15 英尺麻布即可换得 10 英尺细布,可见利益全归德国,如果两国间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为 10∶20,则利益全归英国。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可以看出,两国产品交换比率的界限是由各国国内的交换比率决定的, 也就是说,10∶15 和 10∶20 是用比较利益所决定的上下界限;另一方面, 按 10∶15 和 10∶20 的交换比率,两国间的贸易显然不易展开。要使两国间的贸易得以进行,必然要在这个界限内产生另一交换比率,以便英、德两国通过贸易都能得到一些好处。比如 10∶16,对于英国来说可多得 1 英尺麻布, 对德国来说可节约 4 英尺麻布。这说明,在比较成本所决定的幅度内,两国产品相互交换可以有许多交换比率,如 10∶16,10∶17 等。
穆勒认为两国间的交换比率取决于两国间相互需求的情况。假设按 10∶
17 的比率进行交换,英、德两国相互需求的程度相等,各自的出口足以支付其进口,贸易达到了平衡,此时,10∶17 就是一个稳定的比率,即所谓相互需求的程度相等,比如英国对德国麻布的需要和德国对英国细布的需要都是这个比率的 1000 倍,那么,英国对德国的麻布需求为:1000×17=17000 英尺;德国对英国的细布需求为 1000×10=10000 英尺。换句话说,德国以 17000
英尺麻布与英国 10000 英尺的细布进行互换,英、德两国各自进出口平衡。
如果英国对麻布的需求不是 1000×17 英尺,缩减为 800×17 英尺,而德
国仍需从英国获得 1000×10 英尺的细布,对比之下,德国对英国细布的需求大于英国对德国麻布的需求。因此,德国就必须付出较高代价,也就是说, 英国就会抬高细布的价格。两国间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就会向有利于英国方面变动。假设细布与麻布的交换比率调整到 10∶18,这时,德国因细布价格提高,需求缩减为 900×10=9000 英尺;英国在 10∶18 的情况下,英国对麻布的需求也许增加为 900×18=16200 英尺。至此,两国的需求程度重新相等。两国产品的输出又刚好互相抵消,贸易又达到平衡。
综上所述,可见穆勒提出的相互需求论的要点为:两国以两种产品相互贸易时,这两种产品的交换比率,在由比较成本决定的幅度内,取决于两国对彼此产品的相互需求,取决于一国对另一国产品的需求弹性。需要不甚迫切、需要量不大的国家,可以多得好处。反之,需求迫切、需要量大的将使交换比率转向不利的方向。交换比率的变化将视两国消费者的倾向而自行调整,使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总额,实足以出口,使贸易趋于平衡。只有在贸易平衡的交换比率下才是稳定的交换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