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生产基地规划布局

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业生产集中区规划布局是在充分研究区域各种农作物生物学特性及其对生产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并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划分出各种农业部门的适宜区和适生地,集中种植形成商品性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地区。

每一种农作物对自然条件都有一定选择性和适应性。选择性强的农作物,适应性弱,其分布范围区的局限大;相反,选择性差的农作物,适应性强,其分布范围的局限小。按照农作物对环境适应性强弱和地区分布的局限性大小,由投入产出状况决定经济效益和持续利用的满足程度在区域内划出适宜生长区。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出反映适宜性种类以英文字母表示:适宜 S; 有条件适宜 SC 和不适宜 N。列为不适宜有三种理由:技术不可行、环境影响不利以及经济上无利可图。在适宜级 S 中,各类用途的适用程度又分出高度适宜 S1,中等适宜 S2 和勉强或临界适宜 S3 三级。

一般来说,高度适宜区和中等适宜区都可规划成为农业生产集中区。但是作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生产条件好,土地集中连片,生产规模较大;技术装备条件好,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生产经验,劳动生产率高;生产水平高,单位面积产量大,尤其是土地潜在生产能力大;农产品按人均占有产量产出商品率高,商品量大。具备以上条件的高度适宜区均可选择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

在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给性强的条件下确定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首先应考虑为解决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即满足区域内总人口需要的口粮、牲畜饲料粮、地方用粮以及必须的储备和种子,余下才是向区域外提供的商品粮。因此在确定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时,必须确定区域内粮食自给率和当地粮食增产的单产水平,计算出应确定的粮食种植面积(即基本农田),余下的可安排其它经济作物或建设农业专业化基地。

在市场经济支配作用的条件下,在高度适宜地区也可采用区位级差地租理论,按农作物区位地貌曲线来确定基本农田和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

农业专业化生产基地,按农业各部门的分类,有种植业专业化生产基地

(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林业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渔业生产基地

等,其用地选择和布局生产要求均不相同。

  1. 林业生产基地布局。一般来说林业基地选择性较弱,其适应性较强,但不同树种分布也有一定地带性。在这里林业生产基地一般指用材林和经济林(包括果木林)两种生产基地。

用材林基地必须选择林地面积大,用材蓄积量大,原木生产多,发展潜力大;主林区连片分布,交通运输条件好,靠近木材消费区的地区。森林是一种可更新的资源,只要合理采伐即时更新,可以达到永续利用的要求。因此,苗圃地、中幼林抚育、森林保护以及木材综合利用等问题在规划建设用材林生产基地时必须认真考虑,并进行同步建设。

对于经济林基地选择与用材林有所不同,一般是在未成林前进行基地选择。因此,必须着重了解掌握作为生产基地必备的自然条件和产品销路以及运输、加工等条件。

  1. 畜牧业生产基地布局。草原是畜牧业的基础,发展畜牧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草原规划。而作为畜牧业生产基地,对草原的放牧场,割草场以及放牧场的营地等,必须进行选择划分,以保证牲畜有足够的饲草、饲料及饮用水源。在牧区,首先要选择草场生产力高、载畜量大的地区作为畜牧业生产基地。在农区和半农半牧区,主要选择粮、油料等生产集中区作为畜牧业生产基地,做到农牧结合相互促进。在大城市郊区,虽没有大面积饲草、饲料生产用地,但由于城市食品、轻工业以及餐饮业较发达,其下脚料较多, 同时交通方便,靠近消费中心,也可选建乳肉类畜禽业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的规模取决于需要与可能两方面,在牧区主要取决于草场栽畜量;在农区取决于饲料生产量;在大城市郊区取决于畜禽消费量和饲草、饲料供应保证程度。

  2. 渔业生产基地布局。渔业是水生动植物的捕捞、养殖为主的生产部门,必须在一定水域中才能进行生产。水域的大小、性质和分布特点对渔区生产发展起极大的制约作用。从事海洋捕捞和养殖业必须建立可供渔轮停泊的港口保鲜、加工、贮藏基地。因此选择渔港和在陆域上建立为渔业服务的加工厂、渔船修造、渔需物资供应以及仓库、冷库、渔业管理机构等,它们共同组成渔业生产基地。所以,渔业基地一般都设在大型渔港地区。选择渔港作为渔业生产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渔港位置要接近渔场,便于渔船的出入;②具有适宜的水深和面积能够停泊相应数量的渔轮,并具有避风浪条件;③具有一定面积陆域和建设码头条件,便于渔货起卸、冷冻、储藏、运输和加工;④具有一定渔需品供应和渔船设备修理能力;⑤应有医疗卫生、气象警报站等必要的公共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