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与乡村的关系
城市是核心,乡村是边缘,这是最直观的理解。但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剥削与被剥削、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也可以是带动、互补、经济利益一体化、相辅相成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有不同的城乡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城乡关系是对立的。城市通过各种方式带动了周围乡村的发展,这是社会分工、生产力发展、城乡商品交流的必然结果。但是资本主义的城乡对立极大地限制了城市中心作用的充分发挥,乡村也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城乡差别依然存在,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城市和乡村能够协调发展,实现一体化。
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理论认为,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发生转化。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是核心区域对边缘区域的控制,边缘区域对核心区域的依赖。然后是依赖和控制关系的加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核心扩散作用的加强,核心将带动、影响和促进边缘区域的发展。边缘区域将形成次级核心,甚至可以取代原来的核心区域的控制。
核心-边缘理论的积极意义是阐明了核心与边缘的联系,发展核心,带动边缘,发展城镇,带动周围乡村,这在规划实践中可供借鉴。城镇和区域的利益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城镇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中心,区域是城镇赖以存在
和发展的基础。城镇通过交通、信息、商品、流通、金融等网络系统,把它与周围的区域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自己的腹地。因此,任何一个区域都要重视核心的发展,要形成和壮大区域的中心城镇。区域必须依靠中心城镇把区内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凝集成一个整体。缺乏中心,区域经济将成一盘散沙。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地区,要十分注意培育自己的经济中心。其次,要重视大城市卫星城镇和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这些城镇既可减轻大城市、特大城市规模过大的压力,又可以使城市周围区域和广大乡村形成新的增长中心。第三, 要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既要防止城镇数量过多,造成城镇规模过小不经济,又要防止特大城市规模无限度地发展,区域经济过分集中,造成规模过大不经济,对边远地区的辐射、扩散也“鞭长莫及”。第四,中心城市的工业和一些服务业,要有步骤地主动向外围扩散,促进本身产业结构的调整, 带动边缘区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