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域副中心城市 副中心城市是区域低一级城市中的强者,分担一部分中心城市职能,在地域上与中心城市有分割的吸引范围。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的分析论证工作同中心城市差别不大,但可以适当简略些。如果区域范围较大,中心城市没有实力吸引辐射全域,而副中心城市则已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则可以考虑 分割行政区划,建立另一个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