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行论——优先发展基础设施

英国经济学家 P.罗森斯坦·罗丹于 1943 年在《经济学》杂志发表《东南欧工业化》一文,提出了“社会分摊资本”的概念和超前建设的观点。他认为在消费品工业建立以前,必须大规模地筹集大量不可分割的社会分摊资本,建立起基础设施部门。这些资本通常占总投资的 30%~35%,依靠私人和市场积极性是无力做到这一点的,必须通过倡仪、计划或规划等步骤,为工业部门创造投资机会。基础设施工期长,投资额大,资本产出率高,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有准备地、有步骤地进行投资和建设,不然就会产生工业发展后电力不足、道路不畅,临时弥补又会出现巨额资本无法筹集,从而丧失时间,制约经济增长等问题,所以基础设施应优于直接生产部门,超前发展。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说,社会分摊资本是遍及整个社会利益的公共设施投资,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为直接生产部门提供外部经济效果,从而达到收益递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