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的项目和基本要求

在深化教育改革的形势下,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是当前教育界的热门话题。近几年来,在全国中学地理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已成为我国地理教育界普遍重视的问题。作者近年来曾应聘为江苏省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兼地理学科评审组长,并应邀到部分省市区县讲学和指导教学改革,有机会多次参加评估地理课堂教学的活动。在通过观摩教学、调查、座谈等活动中,发现一些学校对地理综合程序教学缺乏可遵循的科学评估项目和要求,评估时随便讲讲,主观成份较多,而且众说纷纭,造成评估困难,同时使地理任课教师无所适从,难以制定地理综合程序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为此,拟定一个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估项目和要求, 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由于地理教学是一种教育人的复杂的脑力劳动,它不同于工农业生产劳动,为此,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必须根据教育管理学的要求,在中学地理教学的整体过程中,对地理教学的各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它不仅关系到地理教师、学生、地理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方式方法、时间以及教具等教学设备各项因素,还关系到地理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实验、野外考察、测试、评定成绩等各个教学环节,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彼此关系。现代教育管理学可以把以上各项因素和各个环节归结为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 完成一定地理教学任务的必要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项目:(一) 地理教学目标任务;(二)教学设计;(三)教学实践;(四)检查和教学效果评价。它们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 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的项目和基本要求 - 图1

根据上图,可以制定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的八项基本要求:(一) 地理教学目标任务;(二)地理教学准备;(三)地理教学内容;(四)地理教学原则;(五)地理教学方法;(六)教学组织形式;(七)教和学活动;(八)教学效果分析。现对这些基本要求作简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