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理教学原则
这是地理教师必须贯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教的客观规律,而且也反映学的客观规律。所以地理教学原则是教师处理教材、组织教材、编写讲授提纲或综合程序作业、选择和创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时, 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评估地理教学质量的主要根据之一。在《中学地理教学法》一书中(高等教育出版社,1985 年第二版)曾提出七项地理教学原则:1.经常应用地理感性材料的原则;2.广泛应用乡土地理教材的原则;3.地理事实材料和地理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原则;4.充分反映地理事物和现象相互联系和区域差异的原则;5.正确阐明人地关系的原则;6.地理知识教育与地理智能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7.地理教学的启发式原则。这对我国地理教学有促进作用,可以作为评估地理综合程序教学质量的一把标尺,用来测量教师在地理教学中贯彻地理教学原则的水平。
(五)教学方法
调查地理教师是否精心有效地运用地理综合程序教学方法,同样是评估地理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项目。“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 弟子舍是则无以学”(《孟子集注》),这里不仅提出教师的教需要重视方法问题,同时指出学生的学,也同样有方法问题。高明善教的地理教师,常常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巧妙的学习方法,使学生收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成效。评估地理教学质量必须以足够的注意力,研讨考察地理教师上课的方法,掌握综合程序教学法的水平。另外,有一部分人,除运用“综序法”外,还配合运用其他方法,为此,必须考察它是封闭型方法?还是开放型方法?是注入式方法?还是启发式方法?是最佳教学方法?还是次佳或保守教学方法?皆应实事求是地加以评估。我国各地广大地理教师,每每有各人自己创造的新教学方法,获得了良好的教学成效,应当热情赞扬!但无论哪一种新的地理教学方法,一定要符合地理教育教学原理,遵循地理教学法规律。违反原理和规律的教学方法,随意弄出一种教学方法是不足取的。在评估地理教学质量时,要正确对待,郑重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