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前言

本书是为高等师范院校化学系编写的教材,也可以供各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的化学学员和广大化学教育工作者用作参考书。

化学教学论是研究化学教学规律的一门学科,是高等师范院校化学专业学生在高年级必修的一门基础课。它的教学目的是,使师范生掌握化学教学论的基础知识和化学教学的基本技能,培养从事化学教学工作和进行教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结合我国高等师范教育的任务来看,我们认为,这门课程的基本要求是:

  1. 使师范生理解中等学校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和知识体系;

  2. 理解中等学校化学教学的特点、教学的一般原理和主要方法;

  3. 具有分析中等学校化学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备课和组织化学教学活动的初步能力;

  4. 了解中等学校化学教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能够接受和加工有关信息、资料,为进一步探讨中等学校化学教学规律奠定基础。

这门课程是以广大化学教师的宝贵经验为基础,并经过理论概括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的。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广大化学教师,一方面要以自身的有成效的实践经验为化学教学理论的充实和发展做出奉献,另一方面也需要追随时代的发展,从当代高等师范院校化学专业各学科的要求中得到启示,以进一步提高水平、深入总结教学经验、开阔教学研究的思路,探讨化学教学规律,进而更自觉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提高化学教学质量。可以说,这门课程在为化学专业的师范生和化学教师完成教书育人、治学育人这一光荣使命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这门课程,从本世纪 30 年代初至今,在我国曾采用过“中学化学教材教法”、“中学化学教学法”和“化学教学法”等名称。由于课程名称不一, 往往引起对它的不同理解,给教学工作和学术交流以及师资培训等带来不便。为此,近些年来,化学教育界同行对本课程和学科的名称曾多次提出过新的倡议,迄今未实行。1988 年 11 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召开了“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化学专业化学学科基本要求审订会”,与会的化学教育组的专家、学者,在审订《高等师范学院化学系本科化学教学法课程的基本要求(草案)》时,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用“化学教学论”这一名称替代现在仍沿用的容易让人产生不同理解的学科名称是必要的、适宜的。化学教学论这一名称能较准确地反映它是一门边缘学科,是研究化学教学规律的一门学科,并建议各师范院校宜开设相应的课程——化学教学论,同时开设“化学实验教学研究”课,以替代并加强原有课程中的实验部分。

基于以上认识,本书编者决定采用“化学教学论”这一名称,并根据化学教育的现状和发展的需要,从加强基础理论、改革教材内容、更新教材体系以及反映当代化学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努力进行新的探索:扩展并加强了关于化学课程、化学教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含化学学习的规律和方法)、各类化学知识和技能教学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并更新了关于化学教学中能力的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化学教学测量和评价,化学教学系统的设计和实施, 以及化学教学研究的方法等内容。全书力求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理论联系教学实际、深入浅出等原则,以利于教学、便于自学。

考虑到全国各师范院校实施在同一学期开设“化学教学论”和“化学实验教学研究”①两门课需要一个准备过程,当前课程的总课时又不统一,本书是按照 35~45 课时来确定分量的。如果有的院校的教学时数达不到这一标准,建议采用选讲本教材中最主要的章节,其它内容可以提示一下让学生自学。

本书各章是由以下同志编写的:刘知新(绪言、第二章§1~3)、何少华(第一、七章,第二章§4~5)、杨先昌(第三、八、九章)、梁慧姝(第四、五、十一章)、曾灼先(第六、十二、十三章)张伟敏(第十、十四、十五章)。刘知新任主编。

在成书过程中,得到了编者所在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广西师范大学承办了本学科编审组工作会议,为研讨和拟订本书与《化学实验教学研究》一书的编写纲目做了许多工作;河北师范大学董耐芳教授、陕西师范大学王志琪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范杰副教授参加并主持了本书的审稿会,热忱地对本书书稿给予肯定的评价,还逐章逐节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本书还采用了国内外许多化学教学研究材料和各院校有关教材中的某些思想和经验。当本书即将付梓之际,谨向以上各院校、同行和同志致以衷心的谢意。

由于编写时间较短,又限于编者的水平,加以没有来得及在教学实践中再进行检验,本书肯定还有不少缺点,甚至疏漏,谨请批评、指正。

编者 1989.8.1

① 化学实验教学研究,王希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年版,是与《化学教学论》配套使用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