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汉皇朝规模的树立律令法仪的制定

汉初,朝廷适时地制定律令法仪,定都长安,颁行一系列安定社会的诏令,树立了西汉立国的规模。

所谓律令法仪的制定是指:“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②原先刘邦入关中,废除秦朝苛法,颁布“约法三章” 取代它。汉朝初建,丞相萧何“攈摭秦法,权宜于时者,作律九章。”①这有名的《九章律》,比秦朝苛严的律令远为宽缓和简明,成为汉朝制定法律的基础,韩信删定军法, 将原来芜杂的一百八十二家兵法,“删取要用”, 定著为三十五 家②。张苍为章程,包括制定历法和规定汉代度量衡两项③。历法对于确定封建王朝的正朔、安排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当时规定仍用秦朝的《颛顼历》(十月为岁首),被称为“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④叔孙通定礼仪,同是汉初大事。叔孙通原是秦待诏博士,在彭城归降刘邦,拜为博士。刘邦初登帝位,尚未建立起朝廷的礼仪,“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刘邦为此感到头痛。叔孙通据古礼及秦仪加以取舍和变通,制定适合汉朝的比较简易的朝仪,经刘邦试观之后,又让朝臣作了一番练习。汉七年(公元前 200 年)十月,长安举行长乐宫落成大典, 按照叔孙通所定仪式,文武官员严格按尊卑次序分别列队拜见皇帝,不合仪法者当场被带走,“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竟朝置酒,无敢讙哗失礼者。于是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⑤叔孙通被拜为太常。汉初朝仪、宗庙仪法等都由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