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景之治” 簿税劝农,与民休息

文帝和景帝在位共四十一年,继续执行轻徭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是西汉社会经济上升的时期,史称“文景之治”。

汉文帝刘恒原为代王。代,地处北方边境,自然条件较差。他居代十七年,也经受了一些磨练。他即皇帝位后,重视农业生产,实行减轻赋税和刑罚,提倡节俭。

文帝屡诫百官守令劝课农桑,并连续下诏令减轻民众负担。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 179 年)三月,诏令群臣对百姓鳏寡孤独穷乏之人举行赈贷,又下诏规定各地存问老年人,发给布帛酒肉之物,地方官吏应当亲自阅视或送到。六月,令郡国无来献。

文帝前元二年十一月,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指摘施政的弊病; 敕官吏务省经费以便民;减少守卫京师的士卒;减少太仆用马,用以补充邮驿的需要。正月,下诏亲耕籍田,并赦免因被论罪充当官府役作为奴者回乡务农。

文帝多次下诏提倡重视农业的社会风气。十二年(公元前 168 年),下诏派遣使者到各地慰问孝悌、力田、三老等乡官和廉吏。贾谊向文帝上疏, 指出天下“背本而趋末”的情况很严重,致使国家或民户的粮食积贮都少得可怜。同时社会上奢靡成风,大量浪费财富。他认为,朝廷应极其重视积贮粮食,吸引农民回到本业:“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蓄积足而人乐其所矣。”①贾谊的上奏引起文帝的重视,当即在春耕时节到京城的“籍田” 上举行亲耕仪式,向天下表示皇帝奖励力农。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②。文帝十二年,取消出入关卡用传的制度,商业也活跃起来了。文帝弛山泽之禁, 促进了盐铁业的发展,对农民的副业生产也有一些好处。

随着粮食的降价和商业的活跃,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大商人势力膨胀, 囤积居奇,侵蚀农民。为了提高谷价,缓和谷贱伤农的现象,晁错向文帝上

《论贵粟疏》,提出:“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③认为应该把吸引民众重视农业作为当今首要任务。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是提高粮食的价格,对于能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主张招募天下民众,凡是能为国家提供粮食的可以赐爵,可以赎罪。这样,“主用足”、“民赋少”、“劝农桑”三个目的都能达到。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号令民户为国家输送粮食到边境,能运到六百石的赐二等爵,逐级增加,运到四千石的赐第九等爵(五大夫),运到万二千石的赐十八等爵(大庶长)。晁错又建议边塞粮食充足了,可以储备在郡县;郡县储足一年所需的粮食,即可免收田租。贾谊、晁错的主张,对于文帝奖励农业生产,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① 贾谊这篇言论即著名的《贵积贮疏》,见《汉书·食货志》上。

② 《史记·律书》。

③ 《汉书·食货志》上。

文帝十二年,宣布免去当年田租之半。十三年六月,下诏免收天下田租。共免收全国田租十三年。这说明官府掌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农民的处境也暂时得到改善。

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所增益。史载文帝为了节省黄金百斤而罢建露台。他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①

景帝继续实行薄赋劝农的政策。前元元年(公元前 156 年)正月,下诏准许民户由耕地缺少的地方迁到耕地有余、水利条件好的地方。五月,下令民半出田租,实行三十而税一,从此成为汉朝定制,因而汉代农民的负担比前代明显减轻。七月,禁止官吏贪受财物,贱买贵卖。

后元二年(公元前 142 年)四月,下诏不受郡国贡献锦绣等奢侈物品, 以省徭赋,“欲天下务农桑,谷有蓄积,以备灾害。”①对官吏贪污渎罪者, 治其罪。

后元三年正月,诏令郡国务劝农桑,多种树,禁止官吏采买黄金珠玉, 否则以盗窃论罪。

文景时期,在法律上也有改革。文帝废除了汉律中沿用秦律而来的收孥相坐律令,缩小了农民奴隶化的范围。此后数年中,又诏除诽谤妖言法,令列侯、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废除肉刑。景帝又减轻了笞刑,又规定被判处犯罪而不服者可以申诉核实定案,即使申诉不当也不为过失。这个时期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但责大指,不求细苛,所以有“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 有刑错之风”①之说。

长期减免田租徭赋,对地主有利,对农民也不无好处。因而户口繁息迅速。西汉初年,“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者自倍,富厚如之”②。

文景时期“与民休息”的政策促进了社会经济迅速上升。旧史所说:“吏安其官,民乐其业,蓄积岁增,户口增殖”③,可说并非十分夸大之词。人民大众的辛勤劳动,大大增强了西汉的国力,为西汉鼎盛局面的到来奠定了基础。但在这一时期得到最多的是地主和商人。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大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所以这些措施归根到底还是会助长兼并势力的扩展,加剧阶级矛盾。